吴宇英
生平
吴宇英是天启七年(1627年)的举人,崇祯元年(1628年)联捷进士[2],获授良乡知县,于城东修建魁楼振兴文教[3],改任清苑,入朝为工科给事中,弹劾孙传庭纵容流寇进入四川,升户科左给事中[4],之后辞官回乡。
崇祯十年(1637年),张献忠礼聘吴宇英担任其属下川北巡抚,他烧毁聘书、斩杀来使,散尽家财招募五千名勇士镇守神仙洞,受围三月粮食耗尽,吴氏全家与洞中二千人一同自杀死[1][5]。
引用
-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六·列传第十二》:搢绅死难者,吴宇英、杨师【希】旦、蔡如蕙、庄祖诏、庄祖诰、王秉干、王履亨、干曰贞、张于廉、赵鸿伟、丘大坊、张凤翙、何继皋。……宇英,广元人。崇祯元年进士。良乡、定海【清苑】知县,迁工科给事中,劾孙传庭纵寇入蜀。调户科,献忠礼请巡抚川北,火书斩使,出财募兵五千,守神仙洞。受围三月食尽,一门自经,洞中二千人并死。
- ^ 乾隆《广元县志·卷十一·师儒》:明进士 吴宇英 利州卫人,崇祯(天启)丁卯科中式,戊辰科联捷,初任北直良乡县,调繁浙江定海县【清苑县】,行取户科给事中,有进士坊建立中街,明末兵燹无存
- ^ 光绪《良乡县志·卷四·官师志》:吴宇英,四川人,崇贞戊辰进士,振兴文教,建魁楼于城东南隅,人材蔚蔚中起有人,崇贞辛未年任。
- ^ 《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卷七百五十五·忠烈部名臣列传》:蜀中士大夫在籍死难者……广元则户科左给事中吴宇英……
- ^ 《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卷三》:户科给事中吴宇英,广元人;里居,散家赀,募士三千人,屯山中;崇祯十年,献贼击之,拒守三月,粮尽,自缢死。 见明史及辑览
参考文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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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石凤台 |
明朝良乡县知县 1631年-1634年 |
继任: 吴鼎 |
前任: 崔泌之 |
明朝清苑县知县 崇祯年间 |
继任: 张若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