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丕

东汉末年太医

吉丕(192年前?—218年),冯翊郡池阳县(治今陕西省泾阳县西北)人,或因字形相近误作吉本,又一说是避魏文帝曹丕名讳[1]东汉末年太医令

吉丕
太医令
吉丕
时代东汉末年
主君汉献帝
出生2世纪?
司隶冯翊郡池阳
逝世建安23年(218年)
亲属
吉邈、吉穆

生平

建安二十三年(218年)正月,吉丕与少府耿纪、司直韦晃等起事反曹,趁夜攻打在许都(今河南许昌)的丞相长史王必,焚烧大门,并射中王必肩膀。最后,被王必和颍川典农中郎将严匡平定,吉丕等兵败被斩杀。

  • 吉邈,字文然,和金祎、耿纪、韦晃、父亲吉丕一起反曹操,兵败斩杀。
  • 吉穆,字思然,和金祎、耿纪、韦晃、父亲吉丕一起反曹操,兵败斩杀。

《三国演义》

在《三国演义》中,吉丕在此名为吉太,因字称平,故又唤作吉平。曾参与董承等人刺杀曹操的计划,咬下一根手指发誓,并企图在为曹操治病时毒死曹操,但被董承家仆秦庆童出卖,因此被曹操识破而遭处刑。之后其子吉邈和吉穆都参与了由耿纪和韦晃等人所发动的反叛曹操的行动,但都失败被杀。

参考文献

  1. ^ 《三国志辩误》:“《后汉书》作丕,而魏郎中鱼豢所著《魏略》其记吉令事名已从本,殆魏臣自以避文帝讳改陈氏乃仍魏史之旧耳。”
    李慈铭曰:㔻、本二字,每易相乱,如《后汉书·循吏传》刘宠,而《续汉书》作“本”是也。
    (卢)按:《常林传》注引《魏略》、《邓艾传》注引《世语》均作“吉本”,或魏臣避文帝讳,改㔻为本,陈《志》仍其旧文也。
    潘眉曰:阚泽云“不十为丕”,字当作“㔻”,今作“丕”者,非。胡玉缙曰:潘说非也。 《说文·一部》:丕,大也。从一,不声。段注:丕,隶书中直引长,故云“丕之字不十”。汉《石经》作“㔻”,可证。非与“丕”殊字也。段说甚了,潘氏以变驳篆文,颠矣。

参考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