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聪 (成化戊戌进士)
刘聪,字守愚,江西宜春县人,直隶蓟州卫军籍,明朝政治人物。成化戊戌进士。官至宣府巡抚。
刘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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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巡抚宣府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 |
籍贯 | 江西宜春县 直隶蓟州卫军籍 |
字号 | 字守愚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卒年不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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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早年出身国子生,中式顺天府乡试第五名举人。成化十四年(1478年)戊戌科进士。选兵科给事中,丁忧去职。弘治二年(1489年)服阙,改刑科[1]。同年,升兵科都给事中[2]。弘治四年(1491年),升湖广右参政[3]。再遭丁忧。弘治八年(1495年)服阙,改山东[4]。次年,升右布政使[5]。弘治十四年(1501年)转左布政使[6]。同年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宣府[7][8]。弘治十七年(1504年)因事下狱,降湖广布政司参政,随即以朝觐考察去职,冠带闲任[9]。
家族
曾祖刘德成。祖父刘真。父刘能[10]。
参考
-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二十八》:弘治二年七月庚申 兵科给事中刘聪丁忧服阕复除刑科。
-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三十》:弘治二年九月戊午 升刑科给事中刘聪为兵科都给事中,礼科右给事中韩鼎、兵科右给事中蔺琦、刑科右给事中赵竑、工科右给事中王敞为本科左给事中,刑科给事中吕献、工科给事中夏昂俱为本科右给事中。
-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四十八》:弘治四年二月戊申 升户部郎中陈瑗、庆阳府知府黄杰俱为布政司左参政,河南左参议朱瑄、兵科都给事中刘聪、廉州府知府刘烜、贵州右参议吴瓌,俱为右参政:瑗,江西;杰,狭西;瑄,河南;聪,湖广;烜,福建;瓌,云南。
-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九十七》:弘治八年二月己未 湖广布政司右参政刘聪丁忧服阕复除山东布政司。
-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十六》:弘治九年八月丙申 升河南布政司右参政王珣、山东右参政刘聪俱为本司右布政使,监察御史林廷选为浙江按察司佥事。
-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七十三》:弘治十四年四月庚子 升山东布政司右布政使刘聪为本司左布政使狭西按察司副使陶琰为福建按察使。
-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十一》:弘治十四年十一月丙申升山东布政司左布政使刘聪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宣府等处。大理寺右少卿何钧为本寺左少卿。南京大仆寺少卿张泰为大理寺少卿。升刑科都给事中刘孟为福建布政司左参政。
- ^ 四库全书本《畿辅通志·卷七十四》:刘聪,字守愚,蓟州卫人。成化进士。选兵科给事中,迁湖广参政。承勘南渭王长子释诬罪者五人竟抵王长子罪。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宣府。
-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七》:弘治十七年正月庚寅 巡抚宣府都御史刘聪下狱,坐偏信下人,妄兴大狱,破良民数十家。刑部拟聪赎徒还职,科道复交章劾之,谓聪罪重罚轻,乃降湖广布政司参政,既而遂以朝觐考察去官,冠带闲任。
-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十四年戊戌科殿试金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