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汝𫐐(1485年—?年),字以大江西吉安府安福县人,军籍。

刘汝𫐐
大明南京刑部郎中
籍贯江西吉安府安福县
出生六月二十四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彭氏
出身
  • 正德十一年丙子科举人
  • 嘉靖二年癸未科进士

生平

治《春秋》,行二,由国子生中式丙子科(1516年)江西乡试第七十九名举人,年三十九岁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会试第三百名,第二甲第二十一名进士[1][2]。授郑州知州,历官南京刑部郎中,嘉靖八年九月以党附张璁桂萼,被弹劾免职[3]

家族

曾祖刘拱政,封刑部员外郎。祖父刘秵,赠大理寺左评事。父刘䀂,义官。母颜氏。具庆下。弟汝轮、汝辕、汝轩[4]

参考资料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史·刘世扬传》:张璁、桂萼被劾罢,帝责谏官不言。世扬等乃尽劾璁、萼党尚书王琼而下数十人,章下吏部。而尚书方献夫亦璁、萼党也,但去编修金璐、御史敖钺、太仆丞姚奎、郎中刘汝𫐐、员外郎张敔、郭宪、待诏叶幼学、储良才八人而已。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年癸未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