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仑(1518年—?年),字山甫直隶庐州府无为州人,军籍,治《诗经》,明朝政治人物。

刘仑
大明
籍贯直隶庐州府无为州
出生九月初四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后氏
亲属曾祖刘克恭,祖刘琛,父刘镗,母林氏
(侄子)刘汝佳
出身
  • 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进士出身

生平

应天府乡试第六十名举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中式甲辰科会试第一百九十三名,登第二甲第三十二名进士[1][2]。授刑部主事,二十七年三月改江西道监察御史,次年巡按陕西,修举茶马八事。回按顺天,三十五年九月升南京通政使司右参议,三十七年四月升太仆寺少卿,三十九年九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湖广,四十年五月以南京科道纠拾,令冠带闲住。

家族

曾祖刘克恭;祖父刘琛,七品散官;父刘镗,义官。母林氏[3]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