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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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简称初中,是中等教育的阶段之一。许多国家的教育部门将普通中学划分为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广义的初级中学包括普通初级中学和初级职业学校,狭义的初级中学专指普通初级中学。其中,初级中学是学生在小学结束后接续进行的教育,而在初级中学这一个阶段结束之后,下一阶段将会是高级中学。
概述
教育学上的意义
虽然在部分地区中等学校等同于初级中学,但在某些地方这种学制也发展出教育学上的特别意义。10-15岁(5-9年级)的学生在学科学习、社会情感和学校组织上会面临断层,中等学校则提供主要的引导功能,所以在教育上有其功能,而不单只是组织或名称上的不同而已。
各地学制
中国大陆
初级中学属于义务教育的一部分,通常由小学六年级升入(上海市、山东省烟台市等实行五四年制的地区由小学五年级升入)。小学升入初中的政策由各区县级教育委员会划定,公办初中主要有学区入学、电脑派位政策、以及九年一贯制学校直升,民办初中以电脑派位政策招生;除少数城市特批的外国语学校可进行升学语言能力测试之外,绝大部分学校一律免试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规定,初中作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不能有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之分。不过民间把各所初中分为三六九等的情况在各地仍然十分普遍。大部分地区的初中有三年,2001年,颁布《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稿)》,初中三个年级正式改名为七、八、九年级,但生活中亦称作初一、初二、初三(上海市等地为四年,分别称作预备年级、初一、初二、初三),不分文科及理科。学生毕业之后,根据中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升入普通高级中学、中等专科学校或职业高级中学。
初中开设的课程为语文、数学、外语(通常为英语,某些地区有日语、俄语等课程)、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生物、化学、信息技术、美术、音乐、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等,也有地区将物理、化学合并为科学课程,历史、地理合并为历史与社会课程。一般而言,语文,数学,英语,历史,道德与法治等科目将贯穿初中三年;地理,生物会在七年级和八年级开设,物理会在八年级和九年级开设,化学会在九年级开设。
根据各地教育政策以及一些外国语专门初中的培养计划,使用日语、俄语等外语来代替英语作为外语学习的语言。部分外国语学校增设西班牙语和法语等外语。
在部分课程改革试验区如浙江省,初中不再开设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科目,而是将其全部容纳至两门独立学科:科学和历史与社会。科学囊括初中学生应该掌握的基础科学知识和实验技能,要求学生懂得基础生命科学、物质科学、地球与空间科学的基础内容。历史与社会囊括基本人文地理、历史的知识。科学和历史与社会这两门学科均参加中考。
香港
香港大部分中学初中与高中是同一间学校,初中共有三年(称为中一至中三),课程以广博为主,如音乐、视觉艺术、体育(只有极少数学生会报读高中音乐、视觉艺术、体育课程)、综合科学等。另外,学校亦会教授工艺科目(如木工和金工)、科技与生活科(亦称为家政科)以锻练身心(同样地只有极少数学生会报这些科目的高中课程)。完成中三后可以不继续升学,可以选择就业工作,或转读其他职业训练课程。
高中课程(中四至中六)则为三年制,一般高中学生最终会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
澳门
一般是小学之后的首三年的中学教育便是为初中。属于公共教育网的学校(包括非牟利并实行本地学制的私校)享有免学费、免杂费等政府补助。
台湾
台湾称为国民中学(简称国中),共三年。“初级中学”(包括初级职业学校,Vocational Junior High School)在台湾指的是1968年以前尚未义务教育化以前的制度,需要通过初中联招考试。当时各地的省中皆有设置初中部,后因省办高中,县市办初中而废除,初级中学一词因1968年实施九年国民义务教育的实施而改名[1]。但未加入国民教育体系的私立独立学校仍称初中,如忠信学校初中部。[来源请求]虽然和国民小学分开,但在2000年代台湾教育改革以后效仿美式学程的作法,将国中视为国小课程的延续,不再称呼国一~国三,而改称七年级~九年级(但部分学校仍然维持旧称),之后可升学至高级中等学校、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五年制专科学校,或进入军事学校中正国防干部预备学校[1]。
北美
中等学校(Middle School、Intermediate School)是北美国家学制中,一种范围涵盖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学校,提供学生两种教育阶段间的桥梁。其修业年限在不同州有不同的规定,有时可以互通。例如在一些政府或法令规定中,“中等学校”被称为“初级中学”(Junior High School),有些则代表着不同于传统的学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