佀钟
佀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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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户部尚书 | |
籍贯 | 山东兖州府济宁州郓城县佀楼村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大器,号独山 |
出生 | 正统五年(1440年) 山东兖州府济宁州郓城县佀楼村 |
逝世 | 正德六年(1511年) 山东兖州府济宁州郓城县佀楼村 |
亲属 | (曾祖)佀得甫、(祖父)佀伯祥、(父)佀良善 (子)佀瑞、佀珩、佀璲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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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成化二年(1466年)丙戌科进士,授监察御史,巡按两淮盐业。汪直指使其弹劾马文升,佀锺不从,被罚廷杖。由右副都御史王越举荐,升大理寺丞,再升大理寺右少卿。以右副都御史巡视保定等府。召为刑部右侍郎,丁母忧时以官船运母柩南还,被漕运总兵官王信奏上,被逮捕下吏部。恰逢当时吏部尚书尹旻被驱逐,佀锺与其为同乡,于是被贬为曲靖府知府,后改徽州府知府,再入为大理寺左少卿。弘治三年(1490年)任右副都御史、巡抚苏州、松江等地。召为户部侍郎,总督仓场。不久,改吏部侍郎。弘治十一年(1498年)升右都御史,弘治十三年(1500年)进户部尚书。因东厂特务举发其子佀瑞受贿之事,辞职回乡。正德年间,刘瑾指摘其在部期间旧事,罚米三次。正德六年(1511年)卒[3]。
轶事
家族
曾祖佀得甫;祖父佀伯祥;父佀良善[5]。子佀瑞、佀珩、佀璲。
注释
- ^ 明史、国朝献征录、古今谭概等书写作锺,皇明名臣琬琰录续集则写作钟,但本人在《竹园寿集图》后面的题词、题诗署名皆写作钟,应以钟为准。
- ^ 明代户部尚书佀钟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85):“佀锺,字大器,郓城人。成化二年进士。授御史,巡盐两淮。按浙江还,掌诸道章奏。汪直讽锺劾马文升,锺不可,被谮杖阙下。以都御史王越荐,擢大理寺丞,再迁右少卿。寇入大同,廷议遣大臣巡视保定诸府,乃以命锺。居数月,即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其地。河间濒海民地为势家所据,锺夺还之。召为刑部右侍郎。丁内艰,僦运艘载母柩南还。督漕总兵官王信奏之,逮下吏。会当路方逐尹旻党,而锺与旻为同乡,乃贬二秩为曲靖知府,改徽州,复入为大理寺左少卿。弘治三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苏、松诸府,尽心荒政。召为户部侍郎总督仓场,寻改吏部。十一年迁右都御史。居二年,进户部尚书。十五年,上天下会计之数,言:“常入之赋,以蠲免渐减,常出之费,以请乞渐增,入不足当出。正统以前军国费省,小民输正赋而已。自景泰至今,用度日广,额外科率。河南、山东边饷,浙江、云南、广东杂办,皆昔所无。民已重困,无可复增。往时四方丰登,边境无调发,州县无流移。今太仓无储,内府殚绌,而冗食冗费日加于前。愿陛下惕然省忧,力加损节。且敕廷臣共求所以足用之术。”帝乃下廷臣议。议上十二事,其罢传奉冗官,汰内府滥收军匠,清腾骧四卫勇士,停寺观斋醮,省内侍、画工、番僧供应,禁王府及织造滥乞盐引,令有司征庄田租,皆权幸所不便者。疏留数月不下,锺乃复言之。他皆报可,而事关权幸者终格不行。奸商投外戚张鹤龄,乞以长芦旧引十七万免追盐课,每引纳银五分,别用价买各场余盐如其数,听鬻贩,帝许之。后奸民援例乞两淮旧引至百六十万,锺等力持,皆不听。自此盐法大坏,奸人横行江湖,官司无如何矣。东厂侦事者发锺子瑞受金事,锺屡疏乞休,命驰驿归。正德时,刘瑾摭锺在部时事,至罚米者三。又数年卒。”
- ^ 明·冯梦龙,《古今谭概》(卷28):“都宪佀锺与通政强珍同席。强执壶劝曰:‘要你饮四盅。’佀应声曰:‘你莫要强斟。’”
-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二年进士登科录》)
参考文献
- 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点校本
- 冯梦龙,《古今谭概》
延伸阅读
[编]
外部链接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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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周经 |
明朝户部尚书 1500年-1504年 |
继任: 秦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