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

专利代理人,一般指已经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同时且在专利代理机构工作,提供专利申请、诉讼、咨询服务的相关人员。

中国(大陆地区)

中国专利代理人考试

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必须为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并且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考试时间固定为每年11月的第一个周末(2天),考试内容一共有三门:

  1. 专利法律知识;
  2. 相关法律知识;
  3. 专利代理实务。

2004年和以前

中国代理人考试在2004年和以前是难度可和司法考试堪比的考试(通过率很低;约10%以下)。

同时,其难度也明显高于其他国家的专利代理人考试;比较其他国家:

  • 美国的通过率一般在50%以上。[1]
  • 英国专利代理人考试各卷的通过率,以2012年为例平均为68.25%。[2]
  • 澳洲只需要完成知识产权法律硕士即可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即无统一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可以达到100%通过)[3]

2004年和以前的中国代理人考试每两年举行一次,其中撰写考卷的分数和总分必须同时一次过合格线才算合格。客观题全部是“不定项”选择题,即:题目可能是一个选项或多个选项,使得考生几乎不能猜答案。

考试难度最高峰是2004年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这是历史上难度最大的一次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真正合格的(过合格线240分)的全中国只有260人,即平均每个城市只有不足1人通过;其中香港、澳门的本地受教育者只有一人通过;通过率约1-2% (比较:司法考试的通过率历年在5-30%的范围)。此通过率甚至比日本、台湾的专利代理人考试的通过率低。

由于2004年度太少人通过,官方最后破格降低该年的合格线为220分(原合格线为240分)。这是历年专利代理人考试中唯一的一次降分。

2006年

鉴于2004年考试的难度太大(以至于要以“降分”来协调),舆论呼吁下,自2006年开始,专利代理人考试开始简单(俗称“放水”[4]),以使得2004年考不过者,可在该年考过。

2008年

从2008年开始,对于考不过者,还可以保留分数,等下一年再考上年不合格的科目。因此在这些年份开始通过者众多。[5][6]

2012年

近年自2012年始,客观题的考试题目改为部分单选题,令考试难度再进一步大幅下降。通过率近40%[7][8][4],开始接近英国、美国的高通过率水平。由于通过者的质量开始日渐参差不齐,也惹来相当的争议。[9]

中国专利代理人的种类

在2012-2013年,为配合新民事诉讼法(2012),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1030位资深专利代理人为(专利)诉讼代理人;名单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推荐的专利代理人名单的通知--法〔2013〕21号”。[10]

随后在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法【2014】120 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推荐的第二批专利代理人”的名单。[11]

因此,现时中国的专利代理人分为以下几类:

  • 专利代理人的资格(通过专利代理人考试的合格者,而未过5年)(英文:Qualification of Patent Attorney)
  • 专利代理人(通过专利代理人考试的合格者,并在5年内取得执业证者)(不能代理诉讼)(英文:Patent Attorney)
  • 专利诉讼代理人(资深专利代理人)(可以代理诉讼)(英文:Patent Litigator 或 Patent Barrister)
  • 专利律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 (英文:Patent Lawyer)

中国专利代理人的称谓变化

“专利代理人”已改称为“专利代理师”。

香港

香港现时没有专利代理人的官方资格认定制度。香港的标准专利依赖于中国和英国专利代理人通过中国专利、英国专利的延伸而获得。其中通过中国专利的途径占绝大多数。

以前香港的专利代理人主要是英国专利代理人。自2004年开始,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CEPA允许香港居民参加考试。

澳门

澳门没有官方认定专利代理人制度。暂时是由澳门律师公会注册的律师、澳门自然人、法人(后两者需要取得有效授权)进行代理。

中华民国(台湾)

在台湾,

台湾专利师需至少精通一种以上外国语言,于特定领域拥有特定阶级学历毕业,于通过国家高等考试合格,并通过职前训练,才可加入专利师公会,依照专利师法规定执业。

专利师必须精通数学、物理、化学、电子学、生物技术、工程力学、流体力学、量子力学、基本设计、计算机结构、专利相关法律以及相关实务法规。其从业之业务包含专利申请事项,专利之异议、举发事项、行政诉讼,专利权之让与、信托、质权设定、授权实施及特许实施事项,其他相关业务。

参考文献

  1. ^ 存档副本. [2014-0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2-23). 
  2. ^ 存档副本. [2014-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18). 
  3. ^ 存档副本. [2015-0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1-09). 
  4. ^ 4.0 4.1 存档副本. [2014-1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08). 
  5. ^ 存档副本. [2014-1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10). 
  6. ^ 存档副本. [2014-1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7. ^ 存档副本. [2014-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18). 
  8. ^ bbs.mysipo.com/thread-51394-1-1.html
  9. ^ 存档副本. [2015-0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10. ^ 存档副本. [2014-1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25). 
  11. ^ 存档副本. [2014-1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08). 
  12. ^ 存档副本. [2017-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15). 
  13. ^ 存档副本. [2014-1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04). 

外部链接

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