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县中国旧县名,在今天的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明溪县。始建于1956年。

历史沿革

  • 1956年6月,永安专署撤销。7月间,三元明溪2县合并成立三明县,隶属南平专区永安县清流县宁化县宁洋县(1956年7月9日国务院第34次会议决定撤销)隶属龙岩专区;大田县隶属晋江专区。
  • 1958年4月,三明辟为重工业基地后即成立三明重工业建设委员会,为党政合一领导机构,负责领导三明工业区的工业建设以及各项市政建设与管理工作,直属省委、省人委领导,并与南平地委、行署双重领导三明县。 1959年2月,经中央批准,三明重工业建设委员会与三明县机构合并,成立三明人民公社筹委会(省辖)。 1960年1月,三明人民公社筹委会改名为三明市人民委员会(为省辖三明市)。
  • 1961年11月,恢复三明县建制,辖区为原明溪县行政区域。同月,清流、宁化、永安3县从龙岩专区划归三明市,辖区扩大为4县。
  • 1963年5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三明专员公署,专署下辖三明市(县级市)、三明县、永安县、清流县、宁化县、大田县(同月从晋江专区划入),共计1市5县。
  • 1964年4月,三明县恢复为原明溪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