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優良條目/2012年11月11日
申根區是指履行1985年在盧森堡申根鎮簽署的《申根協議》的26個歐洲國家所組成的區域。對於國際旅行者而言,這一區域非常像一個單獨的國家,進出入這一區域需要經過邊境管制,而在該區域內的各個國家之間卻幾乎不存在邊境管制。申根區包含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這四個非歐盟國家和摩納哥、聖馬力諾和梵蒂岡這三個歐盟微型國家,雖然有非歐盟國家的存在,但1999年通過的《阿姆斯特丹條約》使《申根既有規範》正式成為了歐盟法律的一部分。除了愛爾蘭和英國外,其餘的歐盟國家均被要求履行《申根既有規範》,但保加利亞、羅馬尼亞和塞浦路斯尚未履行該協議。目前申根區已包含超過4億的人口,面積達4,312,099平方公里。遵循《申根既有規範》有助於取消該區域內國家之間的邊境管制,同時加強與非成員國之間的外部邊境管制力度。申根協議包含了一系列涉及到臨時入境(包含申根簽證)、外部邊境管制的協調和跨國警務合作等的共同政策。根據不同國家的不同規定,在機場、酒店或者是警署可能需要護照或者認可的身份證明來完成身份檢查。同時,在申根國家之間偶爾也會執行常規邊境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