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香港選舉制度

由Andynganhk19962007在話題列表和模板上作出的最新留言:8 年前
Former good article香港選舉制度曾屬優良條目,但已撤銷資格。下方條目里程碑的連結中可了解撤銷資格的詳細原因及改善建議。條目照建議改善而重新符合標準後可再次提名評選
同行評審 條目里程碑
日期事項結果
2006年3月26日同行評審已評審
2006年8月30日優良條目評選入選
2012年12月20日優良條目重審撤銷
同行評審 本條目已經由維基百科社群同行評審並已存檔,當中或有可以改善此條目的資訊。
當前狀態:已撤銷的優良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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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專題 (獲評極高重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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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極高  根據專題重要度評級標準,本條目已評為極高重要度
香港 這篇條目是香港條目提升計劃的一部份,本計劃是為了提升與香港相關的條目之內容質量。歡迎您也參與此提升計劃,從各方面幫助我們改善條目,欲了解詳情,請造訪計劃頁面

香港選舉制度條目已經提升,經過維基人的檢討和評分後(參看檢討過程存檔),結果如右方顯示:

3.77 / 5.0
質量:

資料

大佬,有許多地方嚴重錯譯,請小心!!翻譯時請多做資料蒐集。除了啞老師外,以下兩個最有用:

-- tonync (talk) 19:18 2006年1月10日 (UTC)

香港的選舉還要翻譯英文的?我想,還是重寫比較恰當…… --Sparking Spirit(給我留言) 21:05 2006年1月12日 (UTC)

  • 所言甚是,英文寫得一舊舊,有些資料還是錯的,如選舉委員會不是由35個而是由38個界別所組成的;另外港區人大的選舉辦法也絕對肯定不是由800人選舉委員會所選出,資料說是要在香港組成「選舉會議」,然後再由選舉會議投票選出,選舉會議肯定與選委會不同。選委會部分已經在重寫了,Sparkling Spirit也幫幫忙吧!-- tonync (talk) 22:28 2006年1月12日 (UTC)
  • 一點意見,選制寫上英文還是有點用的,因為目前維基百科當中,有關選舉制度的資料實在不多。--Fauzty 23:06 2006年1月12日 (UTC)

行政長官以及行政會議則因《基本法》所限而不得隸屬任何政黨?

行政長官以及行政會議則因《基本法》所限而不得隸屬任何政黨

行政會議成員很多也有政黨背景,可否指出基本法哪條有此限制?--水水 09:04 2006年2月7日 (UTC)

對不起,根據不是《基本法》,而是2001年通過的《香港法例》第569章《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31條:勝出的候選人須聲明他不是政黨的成員。-- [[user:tonync|tonync] (talk) 17:24 2006年2月19日 (UTC)

擴展範圍

還有兩個前市政局選舉,港區政協選舉待寫。-- tonync (talk) 19:15 2006年3月3日 (UTC)

港區政協全是委任的,沒選舉可言。—khris 2007年5月28日 (一) 07:51 (UTC)回覆
  • Here is some comments to help you to write this article.
  • You can find more information about the Sanitary Board.(Sanitary Board is still not an article in English Wikipedia. I think there is no article about Sanitary Board in Chinese Wikipedia.)The passage below is found in 香港市政局.
  • "市政局成立初時稱為潔淨局(英文:Sanitary Board),只負責清洗街道等衛生工作。至1936年改名為市政局,負責的工作亦不斷增加,並接納從不同界別選舉的代表進入市政局。"
  • This passage which is about the Sanitary Board is found in my history textbook. "All people who were qualified as jurors, whether they were ratepayers or not, were all given the right to vote. The Sanitary Board became more representative."
  • I hope you can now understand why I tell you to find more information about the Sanitary Board. It may help you to write 香港選舉 better.
  • Also, you may find more information about the Urban Council in 1936 to help you write 香港選舉 better. This passage which is about the Urban Council in 1936 is found in my history textbook. "In 1936, besides the Chairman of the Urban Council, there were 5 other officials and 7 unofficial members. Among the 7 unofficial members, 5 were appointed by the governor and 2 by election, while 3 of them must be Chinese."
  • This passage which is about the election of chairman of 鄉議局 is found in [1].一九五九年鄉議局條例實施後,一九六零年二月八日即選舉第十四屆主席,其後每兩年舉行一次選舉,任期由當選的年份六月一日起,至第三年的五月三十一日止。You may find more information about the the election of chairman of 鄉議局. -- 219.77.152.58 07:44 2006年3月15日 (UTC)

於2006年1月12日提名。

中文版從英文版(en:Elections in Hong Kong)翻譯過來後,發現英文版除有不少表達含糊的地方之外,也有許多資料不正確。希望各位維基人可以幫忙一起做資料蒐集。

支持

  1. tonync (talk) 22:52 2006年1月12日 (UTC)
  2. Thomas Lau 17:12 2006年1月21日 (UTC)
  3. (+)支持--者尺 Talk 10:06 2006年2月5日 (UTC)

反對

意見

優良條目評選

移動自「Wikipedia:優良條目評選

優良條目重審

香港選舉制度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社會科學 - 政治,提名人:♥VC XC 2012年12月12日 (三) 22:01 (UTC)回覆

投票期:2012年12月12日 (三) 22:01 (UTC) 至 2012年12月19日 (三) 22:01 (UTC)

 撤銷:7支持,0反對。--鐵鐵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12月20日 (四) 10:24 (UTC)回覆

列表和模板

我認為「香港選舉列表」章節的內容又多又密集,以一個獨立的列表條目列出來會更清晰。現在的表格包括數十年來的選舉,再加入往後幾年的選舉的話,表格會越來越長,越來越難編輯,越來越難閱讀。

另外,這個條目用了以下五個模板:「香港立法會選舉」、「香港區議會選舉」、「香港鄉郊代表選舉」、「香港行政長官選舉」和「香港選舉」。「香港選舉」的內容和另外四個模板的內容重疊。香港的選舉應該集中在同一個模板,還是分開成立法會選舉、區議會選舉等幾個模板比較好呢?請各位維基人指教。

Andynganhk19962007留言2016年5月4日 (三) 13:44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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