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去死去死團
由Ws227在話題團規?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6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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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目已經由新聞、媒體機構作為內容來源所引用。引用這篇條目的文章是: 王曉光於2006年11月22日所發表的《光棍節:上海「情侶去死團」在行動》,出自外灘畫報。 請同時到Wikipedia:新聞報導引用維基百科的內容處加入有關資料。(為免自我提及,本模板僅限於放在條目討論頁的頁頂。) |
此條目已經由新聞、媒體機構作為內容來源所引用。引用這篇條目的文章是: 於2005年2月12日所發表的《港媒調查:女性最討厭男性沒主見挖鼻孔也榜上有名》,出自台灣東森新聞報。 請同時到Wikipedia:新聞報導引用維基百科的內容處加入有關資料。(為免自我提及,本模板僅限於放在條目討論頁的頁頂。) |
此條目已經由新聞、媒體機構作為內容來源所引用。引用這篇條目的文章是: 於2011年8月7日所發表的《唱衰熱戀男女 「情侶去死去死團」七夕來亂》,出自NOWnews 今日新聞網。 請同時到Wikipedia:新聞報導引用維基百科的內容處加入有關資料。(為免自我提及,本模板僅限於放在條目討論頁的頁頂。) |
「去死團」巴別
有個小提議:若能有一個「去死團」巴別的話就好了,未知有否死團團友能做一個?--羊男 06:21 2006年7月7日 (UTC)
團規?
去死團並非正式組織,不知道是誰定的團規?這段文字寫法也很怪異,完全把閱讀者設定為了去死團團員而非維基用戶,後段甚至出現了「僅代表....向大家...」這樣的第一人稱寫法,還有「XD」這樣的表情符號亂入。維基不是某個組織團體的宣傳陣地,即使是惡搞文化也應遵守中立自然的原則。我提議刪除此段,因屬重大修訂,特此先詢問大家意見。—Delacour (留言) 2008年2月13日 (三) 20:30 (UTC)
- 我是團規的原作者,亦與台灣的去死團幹部有聯繫,該段可以當作引文,需要整理格式。稍後我會重寫此條目--Ws227 (留言) 2008年2月14日 (四) 08:23 (UTC)
- 補充,團規最初發表於遊戲基地去死團精神板,後來被轉貼至多個去死去死團論壇--Ws227 (留言) 2008年2月14日 (四) 08:2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