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楷(1877年—1927年3月7日),雍耆拔室四川華陽(今雙流縣)人。清朝中華民國政治人物、書法家佛教居士

生平

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舉人,光緒三十年(1904年)甲辰恩科進士,高居二甲第三名,選庶吉士散館編修[1]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派往日本東京帝國大學學習法政,兩年後回國,任翰林院侍講,宣統元年(1909年)調任廣西撫署總文案。宣統三年(1911年)秋回鄉,正值爭路事起,出任四川保路同志會幹事長,被四川總督趙爾豐逮捕。不久成都兵變,尹昌衡捕殺趙爾豐,顏楷反對株連子孫,將趙氏孫收養府中。民國三年(1914年),主辦四川法政學校。民國七年(1918年)辭職,不問政治,佞佛為居士,出任四川佛教會副會長,以賣字畫為生。

顏楷精於書法,今成都人民公園內「辛亥秋保路死事紀念碑」其中一面的刻字即顏楷所書。

參考文獻

  1. ^ 朱汝珍《詞林輯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