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福 (成化進士)

韓福(1452年—1532年),字德夫,號野田,陝西西安前衛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韓福

大明戶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籍貫 陝西西安前衛
字號 字德夫,號野田
出生 景泰三年壬申
逝世 嘉靖十一年八月辛丑
出身
  • 成化十七年辛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原籍天長縣人,陝西鄉試第三十名。成化十七年(1481年)辛丑科第三甲第二十三名進士[1][2]。初授滑縣知縣,丁憂去職。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官山東章丘縣知縣[3]。三年任滿,徵為四川道監察御史,以御史巡按宣府大同,為邊民所悅。弘治年間,轉任大名府知府,在任八年,有治績。

武宗即位,弘治十八年(1505年)六月升浙江布政司左參政,七月升大理寺右少卿,提調操練京西諸衛軍餘及保定等六府民壯。正德元年(1506年)二月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等處兼提督紫荊諸關,仍提調操練。二年六月調任總督等處糧儲,八月回都察院管事,以事下錦衣衛詔獄,三月始釋放,遂投靠劉瑾。正德三年(1508年)二月升戶部左侍郎,又兼左副都御史奉命勘查湖廣荊州等軍衛倉廩,整理糧儲,十月奏徵完糧二百二十餘萬石,已足軍士數年之用,又奉命往遼東清理屯田,他依附大太監劉瑾,盡心為劉瑾效力,賑濟湖廣時斂銀鉅萬,饋送劉瑾,致所在盜起,累年不靖,後又差往遼東丈量屯田,致錦、義二城作亂,劉瑾倒台後,正德四年(1509年)九月以徵斂為務,所在驚擾,為給事中徐仁等人彈劾,被廢黜為民,又貶謫充軍陝西固原衛[4]

明世宗即位,始赦放回西安。在家二十四年,躍馬省耕,捷於少年。嘉靖十一年壬辰(1532年)八月丁丑卒,年八十一。

家族

曾祖韓孟毅;祖父韓瑛,贈光祿署正;父韓鐸,舉人,官茂州知州。母趙氏(封安人贈恭人)[5]

參考文獻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254–256. ISBN 978-7-307-07043-1. 
  3. ^ 《章丘縣志》
  4. ^ 明史》卷306
  5.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成化十七年進士登科錄》 
官銜
前任:
翟能
山東濟南府章丘縣知縣
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上任
繼任:
陸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