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還(1677年—?),字素亭,福建同安人[1],漢軍正白旗人。康熙己卯舉人,庚辰聯捷進士。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任廣東肇慶府開平縣知縣,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因母喪回鄉守孝。雍正元年(1723年),由兩廣總督鄂彌達推薦任督標前營參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