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夢熊(1539年—?),字應男,號印峰,直隸寧國府南陵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許夢熊
大明戶部主事
籍貫直隸寧國府南陵縣
字號字應男
出生嘉靖十八年(1539年)八月初八日
直隸寧國府南陵縣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陶氏
出身
  • 隆慶五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應天鄉試第四十九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辛未科三甲第九十八名進士[1][2]。許夢熊遊宦數十年,無中人之產,不畏權貴,剛正不阿。通政司觀政後,初授浙江仁和縣知縣,因頂撞顯貴新鄭王而被改授福建福清縣知縣。福清地處海濱,常遭倭寇騷擾。前任知縣陳大猷被倭寇逐走,新鄭王使許夢熊繼任,實欲藉此加以構陷。許夢熊到職後,「寬輸便民,革稅通商,築堡防邊,兵民賴之。尤振興文教,建號舍,置學田,令諸生誦讀其中」。值戚繼光領軍入閩肅清倭寇,為許夢熊治福清創造了安定條件。許夢熊在福清兩年,政通人和,縣民安居樂業,隆慶六年(1572年)葉向高到縣城應試,名列秀才第三名,而且是年歲最小的一個。許夢熊對他大加讚譽,設宴祝賀,在會上自告當紅娘,與他"擇婚"。兩年後,葉向高和俞氏女結婚。此後,向高進入縣學繼續深造。為此閩志將許夢熊列為名宦[3]

萬曆三年(1575年)降為河南布政司都事,又轉任湖廣宜都縣知縣,時大學士張居正居首輔有年,因治理居功而堵塞言路。許夢熊乃乘張居正奔喪回故里之機,從容規勸張居正廣開言路,張居正感而採納。六年升都察院都事,七年調京任工部都水司主事,督理易州廠務,抗疏請革惜薪司中官常例以甦商困。十一年坐譴,補德州同知。十二年升東昌府通判,再升南京兵部主事,十四年升職方司員外郎,上《籌邊策》,為台臣所攻,十五年降調外任,十六年降為茶陵州同知。吏部察其誣,十八年轉順天府通判,二十年移戶部主事,次年以京察閒住。

萬曆十年(1582年),張居正死。明神宗迷信煉丹,道師張國祥威勢顯赫,位在六卿之右。許夢熊乃上疏請求崇正學,斥邪道,以「忤旨」罪被免職回鄉。   

著作

萬曆十三年(1585年),許夢熊協助南陵縣知縣沈堯中編成《南陵縣志》16卷付印。一生著述,大都散失,其中《襟日樓草》、《寓理千言》,《省志》有著錄。《南陵小志》載有《卹商疏》、《培聖德疏》、《崇正學疏》、《重修城隍廟記》等文。

家族

曾祖許智;祖父許雲,知縣;父許承科,縣主簿。母朱氏;繼母胡氏。慈侍下[4]

參考文獻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江南通志》:許夢熊號印峰,南陵人。隆慶辛未進士,知福清縣。縣經倭亂,夢熊恤民惠商,築堡防邊,置號舍學田以課養士子,葉向高、林茂槐、李多見皆其所拔,號人倫冰鑒。調宜都,乞留不報,追送者道不得行。終南戶部主事。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 
  • 《福清市志》
  • 《宜都縣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