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在均(1885年—1951年)[1]乃崇福州閩侯人。中華民國法學家、法官。[2]

生平

葉在均早年畢業於京師法政學堂。曾任京師地方審判廳庭長,京師高等審判廳推事。1928年2月26日至1929年9月任南京國民政府最高法院推事。1930年至1932年6月4日任最高法院庭長,並擔任憲兵司令谷正倫的高級法律顧問。1949年3月30日,任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大法官。後來赴台灣,仍任第一屆大法官會議大法官。[2]

民國四十年(1951年),葉在均病逝。[3]

參考文獻

  1. ^ 生年1885年據《中國國民黨百年人物全書(上)》。卒年1951年據《大法官釋憲史料》。
  2. ^ 2.0 2.1 劉國銘主編,中國國民黨百年人物全書(上),團結出版社,2005年,第366頁
  3. ^ 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編,大法官釋憲史料,司法院,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