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伯巨
葉伯巨,字居升,宋丞相葉夢鼎四世孫,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台州路寧海縣(今浙江省寧海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其早年以國子監生,授平遙訓導。洪武九年,天變,朱元璋下詔求直言。葉伯巨上書說,其認為當今世上,有三者為過:分封太多,用刑太繁,求治太速。其中主張應當削藩,以避免漢朝七國之亂等[1]。朱元璋看過該書後大怒,說:「這小子離間我的骨肉,迅速逮來,我要親手殺死他。」當其抵達後,下刑部獄,後死於獄中[2]。
當時,葉伯巨上書的時候,對其朋友說:「當今世上只有這三個事情為患。其中用刑等事容易看到,而擔憂其緩;而分封的弊端很難見到,而擔憂其禍患會速生。」當時諸王只建有藩號,還未分封土地,不如葉伯巨所言。而到洪武末期,因為燕王朱棣經常奉命出塞進攻,其勢力逐漸增強。後因建文帝削藩,朱棣起兵南下攻佔南京,人們紛紛稱葉伯巨有先見之明[3]。
參考文獻
- ^ 《明史》(卷139):「葉伯巨,字居升,寧海人。通經術。以國子生授平遙訓導。洪武九年星變,詔求直言。伯巨上書,略曰:臣觀當今之事,太過者三:分封太侈也,用刑太繁也,求治太速也。先王之制,大都不過三國之一,上下等差,各有定分,所以強幹弱枝,遏亂源而崇治本耳。今裂土分封,使諸王各有分地,蓋懲宋、元孤立,宗室不競之弊。而秦、晉、燕、齊、梁、楚、吳、蜀諸國,無不連邑數十。城郭宮室亞於天子之都,優之以甲兵衛士之盛。臣恐數世之後,尾大不掉,然後削其地而奪之權,則必生觖望。甚者緣間而起,防之無及矣。議者曰:『諸王皆天子骨肉,分地雖廣,立法雖侈,豈有抗衡之理?』臣竊以為不然。何不觀於漢、晉之事乎?孝景,高帝之孫也;七國諸王,皆景帝之同祖父兄弟子孫也。一削其地,則遽構兵西向。晉之諸王,皆武帝親子孫也,易世之後,疊相攻伐,遂成劉、石之患。由此言之,分封逾制,禍患立生。援古證今,昭昭然矣。此臣所以為太過者也。昔賈誼勸漢文帝,盡分諸國之地,空置之以待諸王子孫。向使文帝早從誼言,則必無七國之禍。願及諸王未之國之先,節其都邑之制,減其衛兵,限其疆理,亦以待封諸王之子孫。此制一定,然後諸王有賢且才者入為輔相,其餘世為藩屏,與國同休。割一時之恩,制萬世之利,消天變而安社稷,莫先於此。」
- ^ 《明史》(卷139):「書上,帝大怒曰:「小子間吾骨肉,速逮來,吾手射之!」既至,丞相乘帝喜以奏,下刑部獄。死獄中。」
- ^ 《明史》(卷139):「先是,伯巨將上書,語其友曰:「今天下惟三事可患耳,其二事易見而患遲,其一事難見而患速。縱無明詔,吾猶將言之,況求言乎。」其意蓋謂分封也。然是時諸王止建藩號,未曾裂土,不盡如伯巨所言。迨洪武末年,燕王屢奉命出塞,勢始強。後因削奪稱兵,遂有天下,人乃以伯巨為先見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