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纘宗(1480年—1560年),孝思,一字世甫可泉,亦號鳥鼠山人陝西鞏昌府秦州(今甘肅省天水市秦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書法家。正德戊辰進士,嘉靖時官至河南巡撫。

胡纘宗
胡纘宗常服像
胡纘宗常服像
大明巡撫河南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貫陝西鞏昌府秦州秦安縣
字號字孝恩,一字世甫
號可泉,亦號鳥鼠山人
出生成化十六年(1480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逝世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九月初三日
配偶娶王氏
出身
  • 弘治十四年辛酉科陝西鄉試第三十四名舉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會試第七十七名
  • 正德三年戊辰科三甲第一名同進士出身

生平

胡纘宗早年為國子生,弘治十四年(1501年)中式辛酉科陝西鄉試舉人,正德三年(1508年)登戊辰科三甲第一名進士[1][2]。即授翰林院檢討[3],正德五年(1510年),受劉瑾同黨、侍讀焦黃中牽連,出為嘉定州判官[4]。升四川潼川州知州。

正德十年(1515年),胡纘宗入為南京吏部員外郎,歷官驗封司郎中。正德十四年(1519年),出爲安慶府知府。嘉靖三年(1524年),改蘇州府知府[5]

嘉靖四年(1525年),經都御史吳廷舉舉薦,升任按察使,同年經巡按直隸御史朱實舉薦,升兵備副使。嘉靖六年(1527年)六月升山東左參政,八年二月考察調用。復除山西左參政,十一年三月升本省右布政使,四月丁父憂歸。服除,再升河南左布政使,十五年十二月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十七年六月改任總理河道都御史,因治河有功,十八年轉河南巡撫,同年十二月以火燔公署並毀符驗敕書,黜職閑住。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四月,胡纘宗為仇家河間人王聯告發所作迎駕詩有「穆天八駿空飛電,湘行英皇淚不磨」之句,有詛謗皇帝之意,被逮到京師拷問,被杖四十,削籍為民。歸鄉後,築可泉寺著書[6]。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卒於家。

胡纘宗案

胡纘宗任河南巡撫期間,曾笞責陽武縣知縣王聯。王聯為人兇狠狡詐,懷恨在心,又知世宗鼓勵官員相互揭發,就利用之前世宗南巡承天期間,胡纘宗的接駕詩做文章,稱詩中「穆天八駿」詞句為謗詛,且將與其有宿怨者,如副都御史劉隅,給事中鮑道明,御史胡植馮章張洽,參議朱鴻漸,知府項喬賈應春等百十人,全部構陷,令其子混入宮門訟冤。世宗果然大怒,立刻派人逮捕胡纘宗等人,刑部尚書劉訒會同法司嚴加審訊。劉訒查清真相,將王聯父子論死,並請求寬恕胡纘宗等人。然而世宗仍然不依不饒,最終經過嚴嵩求情,將胡纘宗革職,杖四十。劉訒亦除名[7][8]

著作

胡纘宗善詩,其詩樸質、深沉而情感摯烈。《四庫全書總目》收六種胡纘宗著述提要。著有《鳥鼠山人集》、《太昊廟樂章》、《願學編》等。刻有《藝文類聚》一百卷。

纘宗亦工書法,今江蘇鎮江有其親題「海不揚波」、曲阜孔廟有「金聲玉振」坊,天水伏羲廟有「與天地准」牌匾,山東濟南有「趵突泉」石碑。

家族

曾祖胡海。祖胡璉,直隸南皮縣知縣。父胡士濟(1449年-1532年),字澤民,雙流縣學教諭,以子貴封奉直大夫南京驗封清吏司郎中。母李氏、繼母趙氏,封宜人。弟正宗、可宗、在宗[9]

參考文獻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沈德符《萬曆野獲編·詞林·進士授史官》:焦黃中以二甲第一名,胡纘宗以三甲第一名,俱奉旨傳授檢討。
  4. ^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六十六》:正德五年八月辛丑 科道等官複自劾不職因劾內外官為瑾奸黨者二十六人:大學士曹元,吏部尚書張彩,戶部尚書劉璣,兵部右侍郎陳震,南京禮部尚書朱恩,都御史魏訥、楊武、劉聰、徐以貞,翰林院修撰康海,侍讀焦黃中,編修劉仁,大理寺少卿董恬,南京太常寺少卿劉介,去任司務孫聰,都給事中李憲,捕盜御史薛鳳鳴,員外郎改御史朱袞,河南僉事白思誠,參議王欽,掌真定府事參政楊儀,順慶知府莊襗,徽州知府柯英,杭州知府楊孟英,吏部郎中王九思、王納誨,請明正其罪,或賜罷黜。得旨:瑾引用憸邪,布列中外,或交通賄賂,或憑藉權勢,或阿意奉行盜竊名器圖利害人,致傷國體,法當重治,但以連及者眾姑分別等第處之。彩已逮問;元、劉聰、震、憲、海、恬、襗、訥、武、鳳鳴、孫聰、儀、思誠、恩、英、欽、介、孟瑛、黃中、仁俱黜為民;以貞、袞、九思、納誨降二級,調外任;璣已致仕,已之;新升僉都御史蕭選,阿奉超遷,革其升職,並翰林院傳奉檢討、庶吉士者,俱對品調外任。文武官為瑾挾私廢黜者非一,吏部訪其才可用者以聞。各科道官以言為職,乃不能預發瑾奸,既引咎,姑宥之。於是以貞降鳳翔府同知;選,郿縣知縣;九思,壽州同知;納誨,易州同知;袞,新昌縣丞;其與黃中同傳奉為檢討者為胡纘宗調嘉定州判官,與仁同傳奉為庶吉士者為編修邵銳、黃芳,主事李志學、韓守愚亦俱調外,芳寧國府推官,志學真定府通判,守愚濟南府通判,銳以丁憂令俟服闋調用。
  5. ^ 清道光《蘇州府志·卷五十三》
  6. ^ ·張廷玉等,《明史·卷202]》:胡纘宗,陝西秦安人。正德三年進士。由檢討出為嘉定判官。歷山東巡撫,改河南。
  7. ^ 《明史·卷二百零二》:初,帝幸承天,河南巡撫胡纘宗嘗以事笞陽武知縣王聯。聯尋為巡按御史陶欽夔劾罷。聯素凶狡,嘗歐其父良,論死。久之,以良請出獄。復坐殺人,求解不得。知帝喜告訐,乃摭纘宗迎駕詩「穆王八駿」語為謗詛。言纘宗命己刊布,不從,屬欽夔論黜,羅織成大辟。候長至日,令其子詐為常朝官,闌入闕門訟冤。凡所不悅,若副都御史劉隅,給事中鮑道明,御史胡植、馮章、張洽,參議朱鴻漸,知府項喬、賈應春等百十人,悉構入之。帝大怒,立遣官捕纘宗等下獄,命訒會法司嚴訊。訒等盡得其誣罔,仍坐聯死,當其子詐冒朝官律斬,而為纘宗等乞宥。帝既從法司奏坐聯父子辟,然心嗛纘宗,頗多詰讓,下禮部都察院參議。嚴嵩為之解,乃革纘宗職,杖四十。訒亦除名,法司正貳停半歲俸,郎官承問者下詔獄。嵩以對制平獄有功,令兼支大學士俸,嵩辭乃允。時法官率骫法徇上意。稍執正,譴責隨至。訒於是獄能持法,身雖黜,而天下稱之。
  8. ^ 《藝苑卮言·卷七》:胡孝思嘗為吾吳郡守,才敏風流,前後罕儷。公暇多遊行湖山園亭間,從諸名士一觴一詠,題墨淋漓,遍於壁石。後遷御史中丞,撫河南。肅帝幸楚,為一律紀事云:「聞道鑾輿曉渡河,嶽雲縹緲護晴珂。千官玉帛嵩呼盛,萬國衣冠禹貢多。鎖鑰北門留統制,璿璣南極扈羲和。穆天八駿空飛電,湘竹英皇淚不磨。」刻之石。後以他事坐罷家居者數載矣,嘗撲一貪令王聯,其人為戶部主事,以不職免,殺人下獄當死,乃指「穆天」、「湘竹」為怨望咒詛,而所繇成獄及生平睚眥,皆指為孝思奸黨,春天之,上大怒,悉捕下獄,欲論死,分宜相陶真人力救解,久之乃罷免,猶摘杖孝思三十。當是時,孝思將八十矣,了不怖懾,取錦衣獄中柱械之類八,曰制獄八景,為詩紀之。眾爭咎孝思,掣其筆曰:「群正坐詩至此耳,尚何吾伊為!」孝思澹然詠不輟,曰:「坐詩當死,今不作詩,得免死耶?」
  9.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 

外部鏈接

官銜
前任:
張文錦
直隸安慶府知府
正德十四年(1519年)上任
繼任:
陸鈳
前任:
戴冠
直隸蘇州府知府
嘉靖三年(1524年)上任
繼任:
陳文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