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拉特利奇

美国政治家、法官

約翰·拉特利奇(英語:John Rutledge,1739年9月17日—1800年7月23日),美國政治家、律師、奴隸主,南卡羅來那州人。他生於查理斯頓,父親是愛爾蘭移民和醫生,其弟愛德華·拉特利奇是美國獨立宣言的簽署人之一。曾在倫敦學習法律並從律師業,後返回南卡羅萊那繼續法律生涯,積蓄了一大筆財產、種植園和奴隸。1761年,他開始從政,被選入省殖民議會直至獨立戰爭爆發。1765年,英國加強印花稅條例,他建立委員會上書英國上議院表示反對。拉特利奇參加了第一、二屆美國大陸會議,主張溫和。他在南卡羅來那州政府任職並參與撰寫州憲法。1778年,保守的他因反對州憲法中的民主修正案,憤而辭去職務,曾獲得「獨裁者約翰」的綽號。1779年他被選為州長,1782年辭職,但仍保留州議員職務。1787年他參加了費城制憲會議,支持奴隸制和強大的中央政府。1789年他被佐治·華盛頓任命為美國最高法院陪審法官至1791年,1795年任最高法院首席法官。他於1800年逝世,埋葬在查理斯頓。

約翰·拉特利奇
John Rutledge
美國 第2任美國首席大法官
任期
1795年6月30日—1795年12月28日
提名佐治·華盛頓
前任約翰·傑伊
繼任奧利華·埃爾斯沃思
美國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任期
1789年9月26日—1791年3月4日
提名佐治·華盛頓
前任首次設立
繼任湯馬士·約翰遜英語Thomas Johnson (jurist)
南卡羅萊納州州長
任期
1779年1月9日—1782年1月16日
副州長Thomas Bee
Christopher Gadsden
前任Rawlins Lowndes
繼任John Mathews
大陸會議南卡羅來納代表
任期
1774年9月5日—1776年10月26日
印花稅法案國會南卡羅來納代表
任期
1765年10月7日—1765年10月25日
個人資料
出生(1739-09-17)1739年9月17日
 大不列顛王國英屬美洲南卡羅來那州查理斯頓
逝世1800年7月23日(1800歲—07—23)(60歲)
 美國南卡羅來那州查理斯頓
政黨聯邦黨
配偶Elizabeth Grimké
學歷中殿律師學院
簽名

生平

大法官

1789年9月24日,佐治·華盛頓任命拉特利奇為美國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美國參議院於1789年9月26日確認了他的任命,華盛頓當天簽署了首席大法官約翰·傑伊和拉特利奇的兩個委員會。

1791年3月4日,拉特利奇辭去了最高法院的職務,成為南卡羅萊納州法院的首席大法官。

首席大法官

1795年6月28日,首席大法官約翰·傑伊辭職,當選為紐約州州長。華盛頓任命拉特利奇接替傑伊擔任首席大法官。由於參議院直到當年12月才開會,拉特利奇的休會任命立即生效。1795年6月30日,他被委任為最高法院的第二位首席大法官。

1795年7月16日,拉特里奇發表了一篇極具爭議的演講,譴責同英國簽定的《傑伊條約》。據報道,他在演講中說「他寧願總統去死也不願簽署幼稚的文件」,他「寧願戰爭也不願接受這個條約」。

1795年12月10日,拉特利奇被正式提名為最高法院大法官,在此之前,拉特利奇的聲譽一落千丈,對他的提名的支持也逐漸消失。關於精神疾病和酒精濫用的謠言在他周圍盤旋,主要是由聯邦黨人媒體捏造的。他對《傑伊條約》所作的回應和行動被用來作為他精神持續衰退的證據。1795年12月15日,參議院以14票對10票否決了他的任命。這是參議院第一次拒絕最高法院的提名。到目前為止,這是最高法院唯一未被確認的休會任命,拉特利奇仍然是最高法院中唯一一個不由自主地被參議院否決的法官。

參議院否決了他的提名,這讓拉奇精神崩潰。1795年12月26日,他從一個碼頭跳到查理斯頓港,企圖自殺。他被兩個看見他溺水的奴隸救了出來。 拉特里奇於1795年12月28日辭職,他是美國所有首席大法官中任期最短的一個(138天)。

晚年

在關於《傑伊條約》的災難性演講、參議院的拒絕、自殺企圖和最高法院的辭職之後,拉特利奇退出了公眾生活,回到了查理斯頓。他於1800年去世,享年60歲。他被安葬在查理斯頓的聖米高聖公會教堂。他的一幢房子據說建於1763年,1790年售出,1989年翻修後對外開放,取名為約翰·拉特利奇酒店英語John Rutledge House

參考資料

官銜
新頭銜 南卡羅來納州總統
1776–1778
繼任者:
羅林斯·朗茲
前任者:
羅林斯·朗茲
南卡羅來納州州長
1779–1782
繼任者:
約翰·馬菲斯
司法職務
新議席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1789–1791
繼任者:
湯馬士·約翰遜英語Thomas Johnson (jurist)
前任者:
約翰·傑伊
美國首席大法官
1795
繼任者:
奧利華·埃爾斯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