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鑾 (正德戊辰進士)

王鑾(1473年—1549年),字廷和,號鶴菴,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南安府大庾縣(今江西省大余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王鑾
大明武昌府知府
籍貫江西南安府大庾縣
出生成化癸巳二月十三日
逝世嘉靖二十八年十一月
配偶娶劉氏
出身
  • 弘治十四年辛酉科舉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

生平

治《易經》,行一,由國子生中式辛酉科(1501年)江西鄉試第七十一名舉人,年三十六歲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會試第二百九十八名,第三甲第一百九十五名進士授福建邵武縣知縣。後入都擔任工部都水司主事,出轄徐沛牐河等地。正德十一年,織造太監史宣過其地,索輓夫千人,沛縣知縣胡守約只給一半人數。史宣大怒,自己抵達郡縣去逮捕官吏,王鑾協助胡守約與之相抗。史宣誣陷兩人,逮捕其入詔獄。後因言官論救,胡守約被罷免官職、王鑾被輸贖,分司南旺,又捕誅太監廖堂侄子廖鵬的黨羽。嘉靖初年,升任武昌府知府,其與鎮守中官李景儒對抗,並上疏請罷免李景儒。當時楚王徵稅,當地茶商受困。王鑾抵抗,楚王詆毀其侮辱勤王,於是王鑾請求歸鄉,不報竟自行離去。吏部隨後以擅離職守,罷免其官職[1]

家族

曾祖王愈。祖父王瑄。父王仲貴,義官。母黃氏。具慶下。兄篪、弟鳳、鶚[2]

參考文獻

  • 黃佐《武昌府知府王公鑾墓誌》
  1. ^ ·張廷玉等,《明史》(卷188):「王鑾 ,字廷和,大庾人。正德三年進士。授邵武知縣。入為都水主事,出轄徐沛牐河。十一年,織造中官史宣過其地,索輓夫千人,沛縣知縣胡守約給其半。宣怒,自至縣捕吏,鑾助守約與抗。宣誣奏於朝,逮繫詔獄。以言官論救,守約罷官,鑾輸贖還職。已,分司南旺,又捕誅中官廖堂姪廖鵬之黨。嘉靖初,遷武昌知府。鎮守中官李景儒歲進魚鮓多科率,鑾疏請罷之。楚府征稅,茶商重困。鑾謂稅當歸官,力與爭,王詆為毀辱親王。鑾遂請終養,不待報竟歸。後吏部坐以擅離職守,奪官。」
  2.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