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焦禋是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的舉人,次年(1397年)聯捷北榜進士,獲授長葛知縣,為政廉勤,吏民感德,因父母去世回鄉,永樂初年服闋後改任禹城知縣,歷官共十八年。他生下七子,當中次子焦偉是正統三年舉人,為文有名聲[1][2]。
引用
- ^ 1.0 1.1 萬曆《華州志·卷二十一·人物列傳》:明華州焦禹城公 公諱禋,字克成,初字宗禮,臨渭里人,中洪武丙子鄉試,明年丁丑主考多中南卷陳䢿等,事覺上命復試,遂中韓克忠等,禋亦登第,自是分南北卷取士矣。初䢿善占玩,占今歲文曲星受刑,後䢿中狀元,復試主考充戍,䢿乃繫獄,夫然後知數有前定也,禋初授長葛令,廉勤自勵,吏民感德,以憂去,官民咸稱之,永樂初復任禹城,歷俸一十八年,生七子,次子偉正統戊午舉鄉試,至今雲仍文譽振揚故里,赫赫乎有以恢禋之志意矣。
- ^ 民國《長葛縣志·卷八》:焦禋,字宗禮,陝西華州人,洪武時由進士為長葛令,廉勤自勵,吏民感德,後以憂去,官民咸稱之。
參考文獻
- 萬曆《華州志》·卷二十一·人物列傳
- 民國《長葛縣志》·卷八
官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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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林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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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長葛縣知縣 建文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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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田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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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楊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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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禹城縣知縣 永樂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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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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