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敷敎遼東東寧衛官籍。明末清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三甲257名進士,授臨洮府推官,擢兵部職方司主事天啓中奸細武長春詐言娶南禮部郎中洪敷教女,坐落職,至是天啟七年十二月疏辨,下所司議復。崇禎元年(1628年)復官,出任山西平陽府知府,歷登萊監軍僉事,。清兵入關後歸順,授浙江按察使司副使、巡海道[1]

參考

  1. ^ 《大清世祖體天隆運定統建極英睿欽文顯武大德弘功至仁純孝章皇帝實錄》(卷之二十二):順治二年。乙酉……丁酉。吏部以和碩德豫親王多鐸、委署浙江官職二百十一員。多羅英郡王阿濟格、委署江西湖廣官職八員、題請實授。其應迴避者、俟咨取赴部另用。疏入。得上□日、以原任糧儲道王敬錫、為浙江布政使司左布政使推官陳達情、為浙江按察使司僉事管分守寧紹台道參議事。進士洪敷教、為浙江按察使司副使巡海道。史洪謨為浙江按察使司副使分巡寧紹台道僉事陳謨為浙江按察使司副使溫處兵備道通判李茂根、為浙江布政使司參議、分守杭嘉湖。道貢生佟國器、為浙江按察使司副使分巡嘉湖道。推官潘映婁、為兩浙都轉運鹽使司運使。御史黃澍、為江西布政使司參議兼僉事、分巡九江道余俱准實授迴避各官著赴部另用。
官銜
前任:
劉餘祐
明朝平陽府知府
崇禎元年-三年
繼任:
鄭履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