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炯(504年—562年),禮明[1][2]吳興郡武康縣(今浙江省湖州市德清縣)人[3][4]南梁西魏南陳官員。

梁武帝天監三年(504)生。沈炯的祖父沈瑀是南梁尋陽郡太守;父親沈續是王府記室參軍。沈炯年少才智出眾,為時人所重,最初任官王國常侍,改任尚書左民侍郎,外任吳縣縣令。侯景之亂時,吳郡太守袁君正支援京師,委派沈炯代理郡事。到京城失守,侯景部將宋子仙佔據吳興,遣派使者徵召他擔任書記;他藉詞說生病推卻,宋子仙聽後很生氣,命人殺死他。沈炯脫去衣服準備斬首,但被路邊桑樹阻礙,就改到其他地方處決,突然獲救。宋子仙愛才,最後都逼令他掌管書記[3][4]。後來宋子仙被王僧辯擊敗,王僧辯早聽聞沈炯的才華,在軍中買起他,賣他的人獲得鐵錢十萬,於是王僧辯的軍事文書都出自他手中。到梁簡文帝遇害,地方官員向江陵上表勸進,王僧辯吩咐沈炯寫作表書,文筆通順,其他作品都及不上[5][6]

陳霸先南下,和王僧辯在白茅灣會合登壇設盟,沈炯為他們寫盟約。及後侯景東奔到吳郡,俘虜他的妻子虞氏和兒子沈行簡,一同殺害,沈炯的弟弟帶着他的母親逃脫。平定侯景後,梁元帝憐憫他的妻兒遇害,特封他為原鄉縣侯,食邑五百戶。王僧辯出任司徒,任用他為從事中郎,之後梁元帝徵任為給事黃門侍郎,領尚書左丞[7][8]西魏奪取荊州,他被俘虜,唯西魏人禮遇他,授官儀同三司。沈炯因為母親在江東,經常思念南梁,害怕西魏人愛惜他的文才留住,於是閉門謝客,不和別人交往;寫作文章後立刻丟掉,不准流傳。他曾獨自行經漢武帝的通天臺,寫下思鄉的文章上奏。付奏後,當晚沈炯夢見有皇帝居所,守衛森嚴,他就詳細說明心事,有人說:「很不捨得讓你走,不知道何時能再見面。」幾天之後,他和王克等人就被放回南梁,紹泰二年(556年)回到建康,除授司農卿,遷官御史中丞[9][10]

陳霸先受禪建立南陳,加沈炯為通直散騎常侍,仍然任職御史中丞;他以母親年紀老邁而上辭官養老,但朝廷不准。當初,陳霸先曾稱沈炯適宜輔助君主,軍國大政都讓他參與籌劃,繼位的陳文帝也重用他,打算讓他尊榮顯貴。永定三年(559年)適逢王琳侵犯大雷留異割據東部,文帝欲給沈炯立功,就解任他中丞職務,加號明威將軍,送還家鄉聚集部眾。天嘉三年(562年),因病在吳中去世,享年五十九歲。[11]文帝聽聞後即日辦理喪事,並遣使者拜祭,贈侍中恭子,有文集二十卷傳世。[12]

引用

  1. ^ 《陳書校勘記·卷十九·列傳第十三·一》:沈炯字禮明 「禮明」南史作「初明」。王鳴盛十七史商榷引何焯說,雲作「禮明」是。
  2. ^ 《南史校勘記·卷六十九·列傳第五十九·一》:沈炯字初明 「初明」陳書作「禮明」。王鳴盛十七史商榷六四引何焯說,以為當作禮明。
  3. ^ 3.0 3.1 陳書·卷十九·列傳第十三》:沈炯字禮明,吳興武康人也。祖瑀,梁尋陽太守。父續,王府記室參軍。炯少有雋才,為當時所重。釋褐王國常侍,遷為尚書左民侍郎,出為吳令。侯景之難,吳郡太守袁君正入援京師,以炯監郡。京城陷,景將宋子仙據吳興,遣使召炯,委以書記之任。炯固辭以疾,子仙怒,命斬之。炯解衣將就戮,礙於路間桑樹,乃更牽往他所,或遽救之,僅而獲免。子仙愛其才,終逼之令掌書記。及子仙為王僧辯所敗,僧辯素聞其名,於軍中購得之,酬所獲者鐵錢十萬,自是羽檄軍書皆出於炯。及簡文遇害,四方岳牧皆上表於江陵勸進,僧辯令炯製表,其文甚工,當時莫有逮者。
  4. ^ 4.0 4.1 南史·卷六十九·列傳第五十九》:沈炯字初明,吳興武康人也。祖瑀,梁尋陽太守。父續,王府記室參軍。炯少有俊才,為當時所重。仕梁為尚書左戶侍郎、吳令。侯景之難,吳郡太守袁君正入援建鄴,以炯監郡。台城陷,景將宋子仙據吳興,使召炯,方委以書記,炯辭以疾,子仙怒,命斬之。炯解衣將就戮,礙於路間桑樹,乃更牽往他所,或救之,僅而獲免。子仙愛其才,終逼之令掌書記。及子仙敗,王僧辯素聞其名,軍中購得之,酬所獲者錢十萬,自是羽檄軍書,皆出於炯。及簡文遇害,四方嶽牧上表勸進,僧辯令炯製錶,當時莫有逮者。
  5. ^ 《陳書·卷十九·列傳第十三》:及子仙為王僧辯所敗,僧辯素聞其名,於軍中購得之,酬所獲者鐵錢十萬,自是羽檄軍書皆出於炯。及簡文遇害,四方岳牧皆上表於江陵勸進,僧辯令炯製表,其文甚工,當時莫有逮者。
  6. ^ 《南史·卷六十九·列傳第五十九》:及子仙敗,王僧辯素聞其名,軍中購得之,酬所獲者錢十萬,自是羽檄軍書,皆出於炯。及簡文遇害,四方嶽牧上表勸進,僧辯令炯製錶,當時莫有逮者。
  7. ^ 《陳書·卷十九·列傳第十三》:高祖南下,與僧辯會於白茅灣,登壇設盟,炯為其文。及侯景東奔至吳郡,獲炯妻虞氏,子行簡,並殺之,炯弟攜其母逃而獲免。侯景平,梁元帝愍其妻子嬰戮,特封原鄉縣侯,邑五百戶。僧辯為司徒,以炯為從事中郎。梁元帝徵為給事黃門侍郎,領尚書左丞。
  8. ^ 《南史·卷六十九·列傳第五十九》:陳武帝南下,與僧辯會白茅灣,登壇設盟,炯為其文。及景東奔,至吳郡,獲炯妻虞氏及子行簡,並殺之,炯弟攜其母逃免。侯景平,梁元帝湣其妻子兒女嬰戮,特封原鄉侯。僧辯為司徒,以炯為從事中郎。梁元帝徵為給事黃門侍郎,領尚書左丞。
  9. ^ 《陳書·卷十九·列傳第十三》:荊州陷,為西魏所虜,魏人甚禮之,授炯儀同三司。炯以母老在東,恆思歸國,恐魏人愛其文才而留之,恆閉門卻掃,無所交遊。時有文章,隨即棄毀,不令流布。嘗獨行經漢武通天臺,為表奏之,陳己思歸之意。……奏訖,其夜炯夢見有宮禁之所,兵衛甚嚴,炯便以情事陳訴,聞有人言:「甚不惜放卿還,幾時可至。」少日,便與王克等並獲東歸。紹泰二年至都,除司農卿,遷御史中丞。
  10. ^ 《南史·卷六十九·列傳第五十九》:魏克荊州,被虜,甚見禮遇,授儀同三司。以母在東,恆思歸國,恐以文才被留,閉門卻掃,無所交接。時有文章,隨即棄毀,不令流布。嘗獨行經漢武通天台,為表奏之,陳己思鄉之意。……奏訖,其夜夢有宮禁之所,兵衛甚嚴,炯便以情事陳訴。聞有人言:「甚不惜放卿還,幾時可至。」少日,便與王克等並獲東歸。曆司農卿,御史中丞。
  11. ^ 陳寅恪《讀〈哀江南賦〉》稱沈炯卒於永定三年(559年)。劉師知《侍中沈府君序集》:「今乃撰西還所著文章,名為《後集》。」《中古文學史料叢考》卷四「沈炯集卷數」條雲:「以劉序觀之,似《後集》即炯卒後劉師知所編。」天嘉二年十二月,留異擁據東境,天嘉三年三月,「破留異於桃枝城」。《侍中沈府君集序》一文應作於陳文帝天嘉三年。
  12. ^ 《陳書·卷十九·列傳第十三》:「高祖受禪,加通直散騎常侍,中丞如故。以母老表請歸養,詔不許。初,高祖嘗稱炯宜居王佐,軍國大政,多預謀謨,文帝又重其才用,欲寵貴之。會王琳入寇大雷,留異擁據東境,帝欲使炯因是立功,乃解中丞,加明威將軍,遣還鄉里,收合徒眾。以疾卒於吳中,時年五十九。文帝聞之,即日舉哀,並遣弔祭,贈侍中,諡曰恭子。有集二十卷行於世。」《南史·卷六十九·列傳第五十九》:「陳武帝受禪,加通直散騎常侍。表求歸養,詔不許。文帝嗣位,又表求去,詔答曰:『當敕所由,相迎尊累,使卿公私無廢也。』初,武帝嘗稱炯宜居王佐,軍國大政,多預謀謨。文帝又重其才,欲寵貴之。會王琳入寇大雷,留異擁據東境,帝欲使炯因是立功,乃解中丞,加明威將軍,遣還鄉里,收徒眾。以疾卒於吳中,贈侍中,諡恭子。有集二十卷行於世。」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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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書·卷19》,出自姚思廉陳書
 南史·卷69》,出自李延壽南史

參考文獻

  • 陳書》·卷十九·列傳第十三
  • 南史》·卷六十九·列傳第五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