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圻(1481年—?),字子京浙江嘉興府平湖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沈圻
大明貴州布政使司右參政
籍貫浙江嘉興府平湖縣灶籍
字號字子京
出生二月初九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陸氏
出身
  • 弘治十七年甲子科舉人
  • 正德六年辛未科進士出身

生平

浙江鄉試第十八名。正德六年(1511年),登會試第八名,第二甲第一百一十一名進士[1][2]。七年五月選授江西道試監察御史,十年四月考察以浮躁淺露,謫高郵州判官,歷升休寧知縣、和州知州,十六年正月升貴州按察司僉事。嘉靖初起復山東僉事,嘉靖十年(1531年)三月升任陝西固原兵備副使,十三年六月升貴州布政使司右參政[3]

家族

曾祖父沈渭,曾任封主事;祖父沈樾,贈主事;父沈煉,曾任布政司右參議。母包氏(封安人)。重慶下[4]

參考文獻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天啓平湖縣誌》:沈圻字子京,正徳辛未進士。除御史,以直忤當道,謫髙郵州判,升休寧知縣,矢心氷櫱,厯固原兵備,發巡按之奸,升貴州㕘政,歸。父子俱官藩臬,産不及中人。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六年辛未科進士登科錄》 
官銜
前任:
王逈
明朝休寧縣知縣
1519年-1520年
繼任:
廖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