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村羅布

江村羅布藏語རྒྱལ་མཚན་ནོར་བུ་威利轉寫rgyal mtshan nor bu藏語拼音Gyaincain Norbu;1932年6月),男,藏族四川省巴塘人(原屬西康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曾任西藏自治區政府主席。

生平

1939年,在巴塘小學讀書。1945年,在國立巴塘師範學校學習。195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八宿縣縣長、中共扎東特委副書記、日喀則地委書記、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1978年至1983年任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1983年至1985年在中國政法大學學習,並任任西藏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常委;1985年至1990年任西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1990年至1998年任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期間於1995年11月29日,與國務委員中央政法委副書記羅干國務院宗教事務局局長葉小文,在拉薩大昭寺,共同主持了十世班禪大師轉世靈童的金瓶掣籤儀式。1998年3月,第九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上,他當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1][2][3][4]

中共十四大代表、中共第十四屆中央候補委員、八屆全國人大代表。

參考文獻

  1. ^ 韓泰華主編. 新中国50年 中. 北京:紅旗出版社. 1999.11: 897. ISBN 7-5051-0423-3. 
  2. ^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秘書一局編.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大事记 1998.3-2003.2. 北京: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 2004.01: 405. ISBN 7-80078-793-1. 
  3. ^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鑑編輯部編輯.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 1998 总第18期. 中國年鑑社. 1999.01: 41. ISBN 7-80056-903-9. 
  4. ^ 龍德,蔡翔主編.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鉴. 瀋陽:遼寧人民出版社. 2000.12: 1832. ISBN 7-205-04473-1. 
  • 中國藏學》,2005年03期,《西藏走上了快速發展的軌道》,作者:江村羅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前任:
多吉才讓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
1990年—1998年
繼任:
列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