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雲鴻
生平
李雲鴻是天啟七年(1627年)舉人[3],崇禎四年(1631年)成進士,獲授介休知縣,六年調任陽曲,九年任山西鄉試同考官,十年行取入京,十一年授刑部雲南司主事,本年陞任山東道監察御史,巡視北城九門,又巡按廣東。他個性剛直,不會迴避權貴,發現不便人民的政策會力求去除,撫恤海南時以漢俗教化黎族人,因戰亂隱居南京。
引用
- ^ 《崇禎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進士履歷》:李雲鴻,翔南,詩一房,庚子十一月十九日生。通許人,丁卯二十名,會一百九名,三甲六十八名。兵部政,授介休知縣,癸酉調陽曲縣,丙子本省同考,丁丑行取,戊寅考選刑部山西司主事,戊寅欽選山東道御史,巡視北城九門,廣東巡按,庚辰升浙江僉事。曾祖紀。祖永寧,生員。父大中,贈文林郎。
- ^ 2.0 2.1 乾隆《通許縣志·卷六·人物誌》:時河南遺臣:……通許則李雲鴻,字翔南,崇禎四年進士。歷介休、陽曲知縣。遷山東道御史巡按廣東,撫黎歸化,訓以漢俗。亂隱南京。陞杭嚴參政歸。
- ^ 乾隆《通許縣志·卷七·選舉志》:李雲鴻,天啟丁卯科(舉人) 又見進士
- ^ 四庫全書《浙江通志·卷一百十八·職官八》:提刑按察司僉事……李雲鴻 通許人……已上崇禎間任
- ^ 乾隆《通許縣志·卷六·人物誌》:李雲鴻,字翔南,崇正辛未進士,任山西介休知縣,調陽曲,擢山東道御史,巡按廣東。性侃直,不避權要,凡不便於民者力除之;撫恤海南,黎人傾心歸化,以漢俗俾知禮教。轉浙江杭嚴道,歲大饑,多方賑濟,全活甚眾。
參考文獻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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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何騰蛟 |
明朝介休縣知縣 1631年-1634年 |
繼任: 朱國翰 |
前任: 羅國華 |
明朝陽曲縣知縣 1634年-1637年 |
繼任: 范士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