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長庚 (明朝)
生平
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湖廣鄉試舉人,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二甲第五名進士。授戶部主事,升郎中,三十四年(1606年)出為浙江布政使司右參政,升山西按察使、江西左布政使,四十三年(1615年)六月升順天府府尹[1],四十四年(1616年)二月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2],四十七年(1619年)二月升戶部左侍郎,出督遼餉[3],天啟二年(1622年)三月升南京刑部尚書,三年(1623年)遷戶部尚書,未任,丁憂歸,魏忠賢以李長庚為東林黨人,削籍歸里。崇禎元年(1628年)五月起為工部尚書,丁憂去職,五年(1632年)八月任吏部尚書,與建極殿大學士溫體仁不甚合,李長庚推薦兵部職方司員外郎王懋學為真定府知府,崇禎帝不允並怒責,削籍為民。家居十年,十七年(1644年)卒[4]。
參考文獻
- ^ 《江西通志》:李長庚,萬曆二十三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歷任江西左布政,除解費,察吏弊,清介絕俗。惟重士尊儒,屬郡操觚者皆願列其門,士民愛之,立祠滕王閣之右。入為順天府尹,改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勤荒政,平武定寇盜,民賴以蘇。
- ^ 萬曆四十四年二月,順天府府尹李長庚為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
- ^ 萬曆四十六年,遼東用兵,議行登萊海運。明年,特設戶部侍郎一名,兼右僉都御史,督遼餉,駐天津,以長庚為之。
-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200:李長庚,字酉卿,麻城人。萬曆二十三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歷江西左布政使,所在勵淸操。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盡心荒政,民賴以蘇。旋為戶部左侍郎,出督遼餉,百務坌集,長庚悉辦治。崇禎間歷吏部尚書,以忤溫體仁斥為民。十七年卒。
參看
延伸閱讀
[編]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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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汪應蛟 |
明朝戶部尚書 1623年 |
繼任: 陳大道 |
前任: 劉廷元 |
明朝工部尚書 1628年 |
繼任: 張維樞 署 |
前任: 曾楚卿 署 |
明朝吏部尚書 1632年-1634年 |
繼任: 謝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