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停戰協定

军事协定

朝鮮停戰協定[註 1](英語:Korean Armistice Agreement),是一項沒有規定失效日期的軍事協定,協定於1953年7月27日10時在朝鮮半島開城板門店舉行簽字,簽字方是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內閣首相金日成元帥、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彭德懷聯合國軍總司令、美國陸軍上將馬克·克拉克,簽字代表是朝中代表團首席代表南日大將和聯合國軍代表團首席代表海立勝中將。此協定純屬軍事文件,以軍隊名義簽署,沒有任何國家是簽字國[3][4]

朝鮮停戰協定
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及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一方與聯合國軍總司令另一方關於朝鮮軍事停戰的協定
協定中文本正文第一頁
簽署日1953年7月27日10時00分(UTC+9
簽署地點板門店
生效日1953年7月27日22時00分(UTC+9)
簽署者交戰雙方最高司令官:
馬克·克拉克上將(聯合國軍總司令)[1]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 金日成元帥(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1]
彭德懷(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1]

首席代表:
小威廉·凱利·海立勝中將(聯合國軍代表團首席代表)[2]:336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 南日大將(朝中代表團首席代表)[2]:336

締約方 聯合國軍
朝鮮人民軍
中國人民志願軍
收錄於維基文庫的條約原文
維基文庫朝鮮停戰協定

當日10時10分,簽字儀式結束。簽字文件一共18本,雙方沒有寒暄、沒有握手、沒有講話,甚至沒有看對方一眼[5]。朝鮮停戰協定簽訂後即刻停止了韓戰交戰雙方的敵對軍事行為,使韓戰進入停戰狀態。之後三方按照停戰協定組織軍事停戰委員會,不設主席,由十名軍事成員組成,以監督協定的實施及協商處理任何違反協定的事件。

大韓民國從未簽署停戰協定,1991年3月,由於美國決定由南韓黃源卓出任停戰委員會聯合國軍首席代表,而南韓並非停戰協議簽約方,北韓(朝鮮)提出抗議並不再參與會議,停戰委員會名存實亡[6][7]。1994年4月28日,朝鮮人民軍決定停止參加停戰委員會活動,並不再承認停戰委員會聯合國軍司令部部分為對應機構。同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也宣佈召回駐板門店停戰委員會志願軍代表團[8]

名稱

協定中文本全稱是《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及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一方與聯合國軍總司令另一方關於朝鮮軍事停戰的協定[9]:382[10][11],英文本全稱是《Agreement Between the Commander-in-Chief, United Nations Command, on the One Hand, and the Supreme Commander of the Korean People’s Army and the Commander of the Chinese People’s Volunteers, on the Other Hand, Concerning a Military Armistice in Korea[12]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政府簡稱為朝鮮停戰協定韓語:조선정전협정[13][14],大韓民國政府又稱休戰協定(韓語:휴전협정)。

在朝鮮停戰談判中,聯合國軍代表團提出《朝鮮停戰協定》文本應使用「韓國」稱呼,即名為《聯合國軍總司令一方與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及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另一方關於韓國軍事停戰的協定》(국제련합군 총사령관을 일방으로하고 조선인민군 최고 사령관 및 중국인민 지원군 사령원을 다른 일방으로 하는 한국 군사정전에 관한 협정[2]:307[15],朝中代表團則表示堅決反對[16][17]。朝鮮停戰談判朝中代表團1952年3月30日表示,「朝鮮的名稱,有着悠久的歷史,韓語言不能容許在停戰協定中任意改變其明確含義。為了停戰協定的完整,『聯合國軍』的朝文名稱,本應使用正確的譯名,但由於對方[註 2]堅持使用『國際聯合軍』的名稱,我方[註 3]建議將這兩個名詞的問題同時解決。我方同意對方對於對方本身名稱的朝文譯文的意見,但對方必須尊重我方對於『朝鮮』的名稱的正確使用[16]。」最終,《協定》正式文本使用「朝鮮」稱法,文內表述相應地稱為「朝鮮停戰協定」、「朝文」、「朝鮮板門店」[18][9]

停戰談判

1950年6月25日,朝鮮人民軍跨越北緯38度線南下入侵南韓,韓戰爆發。1950年7月7日,聯合國安理會通過第84號決議[19],授權美國組建聯合國軍司令部,率領美國為主的16個國家的軍隊和5個其他國家的醫療隊介入韓戰。1950年10月上旬,中共中央提出「抗美援朝、保家衛國」的口號,決定派兵入朝作戰。1950年10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主席毛澤東命令東北邊防軍組成「中國人民志願軍」,任命軍委副主席彭德懷為司令員兼政治委員。1950年10月19日,中國人民志願軍秘密入朝作戰。

到1951年5月末,經過五次大規模的戰役,中朝軍隊與聯合國軍在「38度線」一帶形成僵局。

 
1951年11月30日的聯合國談判代表

1951年7月10日,朝鮮停戰談判開始第一次會談,談判地點位於中朝控制區開城的來鳳莊[20]。雙方各派五名談判代表。中、朝代表是朝鮮人民軍總參謀長南日大將(首席代表)、朝鮮人民軍副總參謀長兼偵察總局局長李相朝中將、朝鮮人民軍第三師團參謀長張平山少將、中國人民志願軍副司令員鄧華、中國人民志願軍參謀長解方。中國人民志願軍代表團黨委書記李克農,副書記鄧華、喬冠華、解方、柴成文。聯合國軍談判代表是首席代表、美國遠東海軍司令官特納·喬伊中將,美國遠東空軍副司令官勞倫斯·卡迪·克雷吉英語Laurence Cardee Craigie少將,美國第八軍團副參謀長霍迪斯(亨利·霍治)英語Henry I. Hodes陸軍少將,美國遠東海軍參謀長阿利·伯克少將和韓國國軍第一軍軍長白善燁少將。

 
《朝鮮停戰協定》簽署現場。左側坐者為聯合國軍首席代表海立勝,右側坐者為中朝首席代表南日
 
1953年7月27日,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彭德懷開城簽署朝鮮停戰協定。

韓戰停戰談判歷經747天,期間打打停停,一度中斷。談判代表團成員也多次更換。1951年10月25日恢復談判,邊章五接替鄧華擔任談判代表。1951年底談判有望談出結果,調來杜平丁國鈺參加談判,其中杜平任副書記。1952年10月8日停戰談判無限期推遲,李克農回京,邊章五、解方、杜平回原單位,由喬冠華主持代表團。1953年3月下旬談判有望恢復,由李克農任書記,副書記杜平、喬冠華,委員丁國鈺、柴成文並出任前台的談判代表。

停戰後,1953年9月李克農回北京,由杜平、喬冠華主持。1954年11月24日,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致信朝鮮勞動黨委員長金日成,建議今後開城工作交由北韓(朝鮮)同志負責。1955年1月,丁國鈺、柴成文從開城到平壤向金日成匯報、移交工作後回國。從此志願軍停戰談判代表團改為聯絡處,保留一名停戰委員會委員與會,直至1990年代後期撤銷。

停戰協定

中文本
英文本
美國國家檔案和記錄管理局保存的文本
中文本
朝文本
美國國家檔案和記錄管理局的協定簽名頁
英文本
朝文本
板門店展覽的文本

1953年7月27日上午10時,聯合國軍代表小威廉·凱利·海立勝中將、朝鮮人民軍及中國人民志願軍代表南日大將在朝鮮半島板門店簽署了這一協定,[2]:335-336同日下午,協定送至汶山里附近的聯合國軍基地,由馬克·克拉克上將簽署;隨後送呈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金日成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彭德懷簽字,得以正式生效。[1]由於大韓民國時任總統李承晚的反對,大韓民國國軍並未在停戰協定上簽字,但最終執行了協定。

協定的序言中稱,此協定的目的是「為停止造成雙方巨大痛苦與流血的朝鮮衝突,並旨在確立足以保證在朝鮮的敵對行為與一切武裝行動完全停止的停戰,以待最後和平解決的達成」。[21]

主要內容

南北韓軍事分界線圖一之九
38度線對峙的朝鮮人民軍衛兵及韓國軍事警察
朝鮮停戰協定所導致的南北韓對峙局面。

朝鮮停戰協定的主要內容包含:

  1. 建立軍事分界線非軍事區:確定一軍事分界線,雙方各由此線後退二公里,以便在敵對軍隊之間建立一非軍事區。建立一非軍事區作為緩衝區,以防止發生可能導致敵對行為復發的事件。雙方均不得在非軍事區內,或自非軍事區,或向非軍事區進行任何敵對行為。非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任何軍人或平民不准越過軍事分界線。
  2. 停戰:敵對雙方司令官命令並保證其控制下的一切武裝力量,包括陸、海、空軍的一切部隊與人員,完全停止在朝鮮的一切敵對行為,此項敵對行為的完全停止自停戰協定簽字後十二小時起生效。生效後七十二小時內自非軍事區撤出其一切軍事力量、供應與裝備。
  3. 遣返戰俘:停戰協定生效後六十天內,各方應將其收容下的一切堅持遣返的戰俘分批直接遣返,或統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英語Neutral Nations Repatriation Commission處理。自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接管之日起的九十天內,各方派出代表向一切戰俘解釋他們的權利。[11][22]
     
    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旗幟

意義

朝鮮停戰協定由作戰雙方司令官簽署,沒有規定失效日期。根據該協定,在朝鮮半島出現了一條4公里寬、248公里長,橫貫整個朝鮮半島的南北韓非軍事區,隔開雙方戰鬥人員。

朝鮮停戰協定是維持朝鮮半島處於停火狀態的唯一法律依據,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與大韓民國、美國未簽訂和平條約。

朝鮮人民軍中國人民志願軍聯合國軍按照朝鮮停戰協定組織軍事停戰委員會,不設主席,由十名軍事成員組成,以監督協定的實施及協商處理任何違反協定的事件。1994年4月28日,朝鮮人民軍決定停止參加停戰委員會活動,並不再承認停戰委員會聯合國軍司令部部分為對應機構,派遣一個由最高司令官任命的新的小組同美國軍方接觸,討論尚未解決的軍事問題,包括新的確保持久和平的制度,以取代停戰委員會。1994年9月1日,中國外交部宣佈召回駐板門店停戰委員會的代表團。[23][24]1994年12月15日,中國人民志願軍代表團離開平壤回北京。[25]

後續

朝鮮停戰協定沒有規定失效日期,簽訂後意味着韓戰敵對雙方無限期停止軍事衝突行動,是和平解決北韓(朝鮮)問題的開端[26]。1958年10月,中國人民志願軍分三批全部撤出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回國。聯合國軍仍駐紮在大韓民國本土。

朝鮮半島統一問題長期擱置,迄今未得到解決。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多年來一直反對南北雙方同時加入聯合國,擔心會使朝鮮半島南北分裂永久化(兩個朝鮮)。[27]冷戰結束後,1991年9月17日,聯合國大會第46屆會議第一次全會通過第46/1號決議,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同時加入聯合國,成為正式會員國。[28]

儘管協定的序言稱簽訂的目的是「最後和平解決的達成」,然而自簽訂以來,至今仍未有任何達成最終和平的方法,南北雙方曾各自提出統一方案或模式,均遭對方拒絕或無視。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都曾單方面宣佈將不再遵守該停戰協定。1954年6月日內瓦會議和談破裂後,大韓民國外交部長官卞榮泰稱「不再認為有義務遵守停戰協定」[29]。2009年5月27日,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大韓民國加入「防擴散安全倡議」採取強硬措施,宣佈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退出停戰協定,將不再受朝鮮停戰協定約束[30]。2013年3月5日,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部發言人聲明,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將不承認朝鮮停戰協定。[31]

2018年4月27日,大韓民國總統文在寅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國務委員會委員長金正恩共同簽署《板門店宣言》,原宣稱該年內連同美國與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簽訂和議。但直到2022年5月9日文在寅卸任仍未實現。朝鮮半島法理上仍處於戰爭狀態。

2022年5月10日,南韓第20任總統尹錫悅就職,並強調其任期內將擴大美日韓之間的合作,並對中朝採取更強硬的態度。[32][33]

2022年10月24日,南北韓在朝鮮半島西部海域互相開火示警。[34]

2022年12月26日,朝鮮無人機越界侵犯韓國領空,在韓國首爾仁川江華等地上空飛行約7小時。韓國國軍雖實施了射擊等應對作戰,但未能命中目標。[35]

2023年1月17日,南韓指,北韓國務委員會委員長金正恩在勞動黨八屆六中全會上將韓方界定為「明確的敵人」。[36]2023年2月16日,南韓國防部發佈2022年版《國防白皮書》,明確指出「北韓政權和北韓軍是我國(南韓)的敵人」,是時隔六年再次出現「北韓是敵人」的表述。[37][38]

2023年2月24日,南韓統一部表示過去兩年,南北之間人員往來完全中斷。[39]

2023年12月,北韓領導人金正恩正式宣佈北韓與南韓的關係不再是「同一民族」的關係,而是敵對兩國關係,強調兩韓是兩個不同民族的國家,不再尋求與大韓民國統一,定調兩韓處於「敵對」或「交戰」關係。勞動黨得出「南北韓永遠都無法實現統一」的結論。[40][41]2024年1月,北韓(朝鮮)各類宣傳媒體開始移除統一相關內容,並稱2024年是「南北韓最有可能發生衝突的一年」。[42][43]

紀念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自認在戰爭中戰勝美國。1973年,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將停戰協定簽訂日定為「祖國解放戰爭勝利紀念日[44],1996年又升格為國家級節日「戰勝節」。

美國於1995年在華盛頓特區設立韓戰老兵(陣亡將士)紀念碑,為紀念韓戰中陣亡的美軍士兵和聯合國士兵。

2017年7月26日,美國總統當勞·特朗普宣佈7月27日為國家韓戰退伍軍人停戰日(National Korean War Veterans Armistice Day)。[45]

註釋

  1. ^ 參見#名稱
  2. ^ 編者註:指聯合國軍一方,下同。
  3. ^ 編者註:指朝中方,下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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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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