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鎮(1560年—1629年),君靜魯岳直隸桐城縣(今安徽省桐城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科應天鄉試舉人,萬曆十七年(1589年)登進士,授大名府推官,擢拔為江西道御史,升遷大理寺丞,歷官左少卿。天啟元年(1622年),鄒元標馮從吾於北京創立首善書院,邀集同志講學,高攀龍鍾羽正葉向高等相繼在此議論時政,方大鎮亦應邀參與。遭給事中朱童蒙等彈劾,謂有東林之嫌,請予以禁毀。朝廷閹黨下令搗毀首善書院,鄒、馮皆去位。大鎮又卜卦得「同人於野」,遂引疾歸里,隱居浮山下的「此藏軒」,與吳應賓論學,再後隱居「白鹿山莊」。大鎮天性至孝,母喪,守母墓,過度哀傷而卒,享年七十歲。[1]著有《方大理集》。有子方孔炤,孫方以智

家族

方學漸

參考資料

  1. ^ 明詩綜》記:「方大鎮字君靜,萬曆己丑進士,除大名推官,擢江西道御史,遷大理寺丞,歷左少卿,有《方大理集》。」又云:「少卿與鄒忠介、馮榮定、高忠憲、顧瑞文諸公,講學首善書院。書院毀,筮得『同人於野』,遂乞休,自號野同翁。年七十廬母墓而終,鄉人私謚曰文孝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