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總督
新加坡總督(英語:Governor of Singapore),中文別稱星洲總督、星加坡總督,是殖民地時期英國派駐新加坡的英國君主代表。新加坡前兩名駐紮官為法夸爾和克勞福。新加坡在1826-1946年是由海峽殖民地總督所管治的,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新加坡脫離海峽殖民地,於1946年4月1日自成為獨立的皇室殖民地,從此新加坡不再由海峽殖民地總督管治,並改置新加坡總督一職。在1959年6月,新加坡獲得自治地位,總督一職改由新加坡元首取代,至此新加坡總督僅歷四任13年。
新加坡總督 Governor of Singapore | |
---|---|
尊稱 | 督憲閣下 |
任命者 | 殖民地部 |
先前職位 | 海峽殖民地總督 |
設立 | 1819年 |
首任 | 威廉·法夸爾 |
末任 | 顧德爵士 |
廢止 | 1959年 |
後繼職位 | 新加坡自治,職位裁撤 |
歷任駐紮官列表
中文名
|
英文名
|
任期
|
威廉·法夸爾 | William Farquhar | 1819年2月6日-1823年5月1日 |
約翰·克勞福 | John Crawfurd | 1823年5月27日-1826年8月15日 |
歷任總督列表
中文名
|
英文名
|
任期
|
詹遜爵士,又譯金遜 | Sir Franklin Charles Gimson | 1946年4月1日-1952年11月15日 |
列誥爵士,又譯尼高 | Sir John Fearns Nicoll | 1952年11月15日-1954年12月22日 |
柏立基爵士 | Sir Robert Brown Black | 1954年12月22日-1957年12月9日 |
顧德爵士,又譯古德 | Sir William Allmond Codrington Goode | 1957年12月9日-1959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