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恩賽

中国政治人物

戴恩賽博士(1892年5月6日—1955年1月16日),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之女婿,孫中山女兒孫婉之丈夫,孫中山遺囑證明人之一。哥倫比亞大學法學博士國民政府梧州市政廳長、財政部粵海關監督。

戴恩賽
出生(1892-05-06)1892年5月6日
 英屬香港
逝世1955年1月16日(1955歲—01—16)(62歲)
 葡屬澳門
配偶孫婉 (1921年結婚-1979年病逝)
親屬岳父:孫中山
岳母:盧慕貞
兒子:戴永豐
女兒:戴成功

早年

光緒十八年(1892年)5月6日戴恩賽博士出生於香港。小時候曾就讀於香港育才書社(今育才中學)。1913年畢業於上海聖約翰大學堂,後就讀於北京清華預科學校。1914年,入讀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攻讀國際法。1918年畢業並獲得獲法學博士學位,畢業論文為《不平等條約產生的影響》,後該校出版了該篇論文。

回國

戴恩賽博士1918年畢業後回,在中華民國就任廣東軍政府外交部秘書及政治組組長。1921年被委任為梧州市政廳長。1921年3月與孫中山次女孫婉澳門結婚。1923年10月,任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財政部梧州關監督兼外交部特派廣西交涉員。1925年岳父孫中山病重,戴恩賽留在北京侍疾。孫中山死後,戴恩賽被委任為孫中山遺囑證明人之一,並為孫中山守靈,及題寫輓聯:「三民主義,闡化萬方,九原應無遺憾;半子恩情,侍疾累月,寸心唯以永傷」。1928年轉任廣東治河督辦。1929年,參加孫中山奉安大典。同年任駐巴西公使。1937年回國,4月任財政部海關監督。

晚年

1938年,戴恩賽不再擔任官職。同年10月至1946年8月,任總理故鄉紀念中學校(今中山紀念中學)代理校長,1947年曾參選第一屆國大代表澳門區僑選代表選舉。1949年10月,回澳門生活。1952年,兒子戴永豐肺結核,咯血不止,窒息而死。戴恩賽聞此死訊後,受刺激而腦溢血癱瘓。1955年1月16日在澳門去世,葬於澳門白馬巷墳場,後遷葬於香港華人基督教會薄扶林道墳場中路右34級戴家墓地[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