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木活佛
德木活佛(藏語:དེ་མོ་,威利轉寫:de mo,THL:Démo,藏語拼音:Têmo)清朝封為呼圖克圖,稱第穆呼圖克圖,是清朝西藏有攝政資格的四大林活佛之一;中華民國時期續封呼圖克圖,仍稱第穆呼圖克圖;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稱德木活佛。是藏傳佛教格魯派的活佛系統,駐錫於拉薩丹吉林(廣法寺)及林芝市德木寺。
沿革
德木活佛的產生與帕巴拉活佛有密切關聯,最初幾世德木活佛或為帕巴拉活佛門徒,或為其親屬。一世帕巴拉活佛在波密與工布交界處修建德木拉喀洛色林(即德木寺)後,讓其經師、一世德木活佛貢覺迥乃任寺主。「德木」之名便由此而來。[1]
自貢覺迥乃起,德木活佛共傳承十世。第四世德木活佛由於和五世達賴關係親密,並曾隨達賴一起前往京城朝覲順治帝,使得德木活佛世系的地位日益提高,還和朝廷建立了較為密切的關係。[2]
此後,第六、七、九世德木活佛都曾擔任過西藏攝政。第六世德木活佛成為西藏歷史上第一位攝政,並獲乾隆帝賜攝政銀印,印文為「辦理藏事宏揚佛教吉祥諾門罕之印」,該銀印為後世攝政代代相承。[3]1811年,第七世德木活佛出任攝政,並於同年獲嘉慶帝封為「額爾德尼諾門罕」。[4]而第八世德木活佛因所謂「不守清規、劣績昭著」,而於1853年被清廷下旨撤銷其本身呼圖克圖名號(但仍准許轉世,轉世後仍為呼圖克圖),發往宗喀安置。[5]
1899年(光緒二十五年),已卸任攝政的第九世德木活佛因政治紛爭而被控給十三世達賴下咒,因而被囚禁在丹吉林中,後含冤去世,史稱「妖鞋事件」。此後噶廈決定剝奪該活佛系統的呼圖克圖封號,並禁止該活佛系統轉世。1905年(光緒三十一年),來自阿沛家族的男童旺達(十三世達賴的表弟)被認定為第穆呼圖克圖的轉世靈童,1910年(宣統二年)宣統帝正式下令冊封為第穆呼圖克圖,並恢復其名號及財產和權力。但噶廈拒不承認其呼圖克圖的地位,僅同意其作哲蚌寺「措欽」活佛。[6]
1912年,藏軍與清朝駐藏川軍(當時又稱「陸軍」)發生槍戰,丹吉林僧眾站在川軍一方參戰,最後川軍及丹吉利僧眾戰敗。1913年,十三世達賴沒收了丹吉林的全部財產,遣返了該寺僧眾,並徹底摧毀了丹吉林。幼小的十世德木活佛只能靠放高利貸維持生活。[6]
1933年,十三世達賴圓寂後,1939年,攝政熱振·圖旦絳白益西丹巴堅贊在任期間,決定將原來沒收的丹吉林的巴熱、洛、德木曲噶、巧那等谿卡莊園,仍劃歸德木拉章所有,並且將原第九世德木活佛的拉章的寶基歸還,後來德木拉章獲得修復。[6]
歷世德木活佛
世數 | 生年 | 坐床年份 | 卒年 | 漢文名 | 藏文名 |
---|---|---|---|---|---|
第一世(追認) | 1374年 | —— | 1453年 | 貢覺迥乃 | |
第二世 | 1454年 | —— | 1526年 | 班覺扎西 | |
第三世 | 1527年 | ? | 1622年 | 德木·拉旺赤列朗傑 | |
第四世 | 1623年 | ? | 1668年 | 德木·拉旺丹貝堅贊 | |
第五世 | 1669年 | ? | 1723年 | 德木·阿旺拉木喀嘉樣 | |
第六世 | 1724年 | ? | 1777年 | 德木·阿旺絳白德勒嘉措 | |
第七世 | 1778年 | ? | 1819年 | 德木·阿旺羅布藏土布丹濟克美嘉措 | |
第八世 | 1820年 | ? | 1855年 | 德木·阿旺羅布藏吉克美嘉木參 | |
第九世 | 1856年 | ? | 1899年 | 德木·阿旺洛桑赤列繞傑 | |
第十世 | 1901年 | ? | 1973年 | 德木·丹增嘉措 |
參考文獻
引用
來源
- 書籍
- 德木·旺久多吉. 《慧眼照雪域》. 中國藏學出版社. 2007.
- 王堯、陳慶英 主編 (編). 《西藏历史文化辞典》. 西藏人民出版社、浙江人民出版社. 1998.
- 蔡志純、黃顥. 《活佛转世》.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