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居翰
張居翰(858年—928年5月19日[1]),字德卿,五代十國時期後唐及其前身晉國高級宦官,後唐開國皇帝李存勖年間為樞密使。
張居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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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官、官員 | |
樞密使 | |
國家 | 唐、晉、後唐 |
主君 | 唐懿宗、唐僖宗、唐昭宗、劉仁恭、李克用(晉國時期)、李存勖、李嗣源 |
姓名 | 張居翰 |
字 | 德卿 |
出生 | 858年 唐朝 |
逝世 | 928年5月19日? 後唐長安 |
唐朝年間
張居翰生於858年,出生地及成為宦官的緣由不詳。唐懿宗咸通年間(860年-874年),他被掖庭令張從玫收為養子(故他可能最初本不姓張),[2]因而得以蔭官,曾任容管監軍判官。[3]
唐僖宗中和三年(883年),張居翰被召回為學士院判官。後遷樞密承旨、內府令,賜緋衣。[3][4]
唐昭宗於896年至898年[5]流亡華州,授張居翰內常侍,出任盧龍監軍,與節度使劉仁恭相善。後來昭宗召張居翰回長安,劉仁恭上表留張居翰在盧龍[3]。天復三年(903年),處在大軍閥宣武軍節度使朱全忠控制下的昭宗在朱全忠及其盟友宰相崔胤敦促下下詔屠戮宦官[6],劉仁恭將張居翰藏匿在大安山的北溪,殺了其他的囚犯,稱已斬殺了張居翰[2][7]。
天祐三年(906年),朱全忠對劉仁恭發起大舉進攻,攻劉仁恭子劉守文治下的義昌。劉仁恭求援於河東節度使李克用。李克用答應了,但要劉仁恭派軍到河東,合兵攻打已落入朱全忠控制的昭義,以試圖緩解義昌的壓力。[8]於是劉仁恭派張居翰與書記馬郁和三萬軍隊一起去河東,合攻昭義。[9]戰後,李克用卻將張居翰留下,沒有遣歸盧龍。李克用佔領昭義後,以養侄李嗣昭領之,以張居翰為昭義軍監軍,[2]親率三千盧龍軍。[3]
晉國年間 /後梁平行政權
907年,朱全忠迫使唐哀帝禪位於他,終結唐朝,建立後梁。李克用和幾個其他地方軍閥李茂貞、王建、楊渥拒絕承認新政權,實際上成為各自轄區的獨立統治者,其中李克用就是晉王。不久,後梁發兵圍昭義軍部潞州[10]。張居翰助李嗣昭守城[3],直至908年初李克用去世後,其子繼承人李存勖到達擊敗後梁軍解圍[10]。戰後,李嗣昭每次離開昭義陪李存勖作戰,都由張居翰知留後事。每年春天,他都教百姓種植蔬菜和樹,盡所能幫助農民[3]。
923年二月,李存勖計劃建立後唐並稱帝,召張居翰和安義(即昭義,為避李嗣昭諱所改地名)節度判官任圜去魏州見他。此舉使在李嗣昭戰死後未經李存勖同意就控制了軍鎮的李嗣昭之子和繼承人李繼韜心生警惕[11][12]。他認為李存勖召張、任是準備針對自己,舉鎮投降了後梁皇帝朱瑱[11][13][14]。
後唐年間
四月,李存勗稱後唐皇帝,任張居翰和郭崇韜為樞密使,[15][16]加張居翰特進,但郭崇韜曾推薦張居翰以使其居李紹宏之上,招致李紹宏的怨恨。[17][18]張居翰謹慎,不喜歡捲入爭執,故實際上是郭崇韜作所有重要決定。李存勗欲以魏州推官蕭希甫知制誥,正逢詔命定內宴儀,問蕭希甫樞密使能坐嗎,蕭希甫認為不可,張居翰聞之怒,對蕭希甫說:「老夫歷事三朝天子,見內宴數百,你本是田舍兒,怎麼知道宮禁事!」蕭希甫不能對。宦官們因而痛恨蕭希甫,宰相豆盧革等依附張居翰等宦官排擠之,使他只能做駕部郎中。[19][20]同年十月,李存勗留張居翰和李紹宏守魏州,隨後滅後梁[11]。二年(924年),張居翰作為樞密使、特進、左領軍衛上將軍、知內侍省事被加驃騎大將軍、守左驍衛上將軍,進封開國伯,賜功臣號,[21]仍與郭崇韜同任樞密使。李存勗年間,宦官干政,但最終政務仍然由郭崇韜做主。張居翰也很大程度上並不參與其中[2][3]。
926年,後唐陷入多起反對李存勗的兵變中,這些兵變部分緣起飢荒和李存勗因相信謀反誣告而殺死郭崇韜和朱友謙後在軍隊中造成的不滿。郭崇韜於925年率後唐軍滅前蜀,王建之子和繼承人王衍正在被帶往後唐都城洛陽途中。三月,李存勗認為王衍會造成麻煩,下詔處死王衍,還在詔書上說:「王衍一行,並從殺戮」。張居翰複查詔書,認為殺降不祥,自作主張把詔書按在柱子上,將其塗改為「王衍一家,並從殺戮」,隨同王衍的前蜀官員、僕役一千餘人因而獲救[2][22]。
四月,李存勗在興教門之變中被殺,在鄴城之變中被叛軍擁立的李嗣源,很快進兵洛陽以控制局勢,在張居翰等人勸進下,[21]初稱監國(後自己稱帝)。李嗣源監國後不久,張居翰在至德宮面請退休,李嗣源許之[23][24]。張居翰此後返回長安,李嗣源以其養子張延貴為西京職事,以便供養張居翰。天成三年(928年)四月,張居翰在長安病故[1][2][3]。
有墓誌《唐故內樞密使推誠保運致理功臣驃騎大將軍守右驍衛上將軍知內侍省事上柱國清河縣開國伯食邑七百戶張公墓誌銘並序》。
延伸閱讀
[編]
參考文獻
引用
- ^ 1.0 1.1 《舊五代史》卷三十九
- ^ 2.0 2.1 2.2 2.3 2.4 2.5 《新五代史》卷三十八
- ^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舊五代史》卷七十二
- ^ 《授內官張居翰等加官階制》
- ^ 《資治通鑑》卷二百六十、卷二百六十一
- ^ 《資治通鑑》卷二百六十三
- ^ 《資治通鑑》卷二百六十四
- ^ 《資治通鑑》卷二百六十五
- ^ 《舊五代史》卷一百三十五
- ^ 10.0 10.1 《資治通鑑》卷二百六十六
- ^ 11.0 11.1 11.2 《資治通鑑》卷二百七十二
- ^ 《資治通鑑》卷二百七十一
- ^ 《舊五代史》卷五十二
- ^ 《新五代史》卷三十六
- ^ 《舊五代史》卷二十九
- ^ 《新五代史》卷五
- ^ 《舊五代史》卷五十七
- ^ 《新五代史》卷二十四
- ^ 《舊五代史》卷七十一
- ^ 《新五代史》卷二十八
- ^ 21.0 21.1 《舊五代史》卷三十二
- ^ 《資治通鑑》卷二百七十四
- ^ 《資治通鑑》卷二百七十五
- ^ 《新五代史》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