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元饒(518年—581年),南郡江陵[1][2]南梁南陳官員。

宗元饒少年好學,以孝順尊敬長輩著名。南梁年間出身本州主簿,遷任征南府行參軍,轉為外兵參軍。司徒王僧辯建立幕府,他與沛國劉師知一同擔任主簿。陳武帝受禪建立南陳,除授晉陵縣令,入朝任職尚書功論郎;出使北齊回國後,出任廷尉正,轉遷太僕卿,領任本邑大中正,中書通事舍人。不久改任廷尉卿,加通直散騎常侍,兼官尚書左丞。當時陳宣帝剛即位,致力軍國事務,事無巨細都諮詢宗元饒,在御史台號稱稱職[1][2]

他轉任御史中丞,管理五禮。當時合州刺史、鍾陵縣侯陳裒[3]貪污聲名狼藉,遣使在水邊陸地收集漁獲,又從六郡乞求糧食,百姓苦不堪言。他上表彈劾陳裒獲准,後來吳興太守、武陵王陳伯禮與豫章內史、南康嗣王陳方泰都傲慢放縱,宗元饒亦上奏朝廷之,二人都被罷去官職[4][5]

宗元饒個性公平,善於主持法律,通曉故事要旨,官吏犯法、施政不方便民眾及禮儀不足也會及時糾正,獲益良多。他改任貞威將軍、南康內史,提供三千多斛米協助人民賦稅,慰問老人,拯救窮困,百姓很依賴他。他為賦稅入朝,朝廷下詔加任散騎常侍、五州大中正。尋很快就以本官再次領授尚書左丞,又出任御史中丞。歷任左民尚書、右衛將軍、領任前將軍,遷轉為吏部尚書太建十三年(581年)他去世,虛齡六十四,朝廷贈封他侍中金紫光祿大夫,協助喪事[6][7]

引用

  1. ^ 1.0 1.1 陳書·卷二十九·列傳第二十三》:宗元饒,南郡江陵人也。少好學,以孝敬聞。仕梁世,解褐本州主簿,遷征南府行參軍,仍轉外兵參軍。及司徒王僧辯幕府初建,元饒與沛國劉師知同為主簿。高祖受禪,除晉陵令。入為尚書功論郎。使齊還,為廷尉正。遷太僕卿,領本邑大中正,中書通事舍人。尋轉廷尉卿,加通直散騎常侍,兼尚書左丞。時高宗初即位,軍國務廣,事無巨細,一以咨之,臺省號為稱職。
  2. ^ 2.0 2.1 南史·卷六十八·列傳第五十八》:宗元饒,南郡江陵人也。少好學,以孝聞。仕梁為征南府外兵參軍。及司徒王僧辯幕府初建,元饒與沛國劉師知同為主簿。陳武帝受禪,稍遷廷尉卿、尚書左丞。宣帝初,軍國務廣,事無巨細,一以咨之,台省號為稱職。
  3. ^ 即《陳書·宗室傳》的「持節、通直散騎侍郎、貞威將軍、北徐州刺史褒」
  4. ^ 《陳書·卷二十九·列傳第二十三》:遷御史中丞,知五禮事。時合州刺史陳裒贓污狼藉,遣使就渚歛魚,又於六郡乞米,百姓甚苦之。元饒劾奏……遂可其奏。吳興太守武陵王伯禮,豫章內史南康嗣王方泰,並驕蹇放橫,元饒案奏之,皆見削黜。
  5. ^ 《南史·卷六十八·列傳第五十八》:遷御史中丞,知五禮事。時合州刺史陳褒贓污狼籍,遣使就渚斂魚,又令人於六郡乞米,百姓甚苦之,元饒劾奏免之。吳興太守武陵王伯禮、豫章內史南康嗣王方泰等,驕蹇放橫,元饒案奏,皆見削黜。
  6. ^ 《陳書·卷二十九·列傳第二十三》:元饒性公平,善持法,諳曉故事,明練治體,吏有犯法、政不便民及於名教不足者,隨事糾正,多所裨益。遷貞威將軍、南康內史,以秩米三千餘斛助民租課,存問高年,拯救乏絕,百姓甚賴焉。以課最入朝,詔加散騎常侍、荊雍湘巴武五州大中正。尋以本官重領尚書左丞。又為御史中丞。歷左民尚書、右衛將軍、領前將軍,遷吏部尚書。太建十三年卒,時年六十四。詔贈侍中、金紫光祿大夫,官給喪事。
  7. ^ 《南史·卷六十八·列傳第五十八》:元饒性公平,善持法,諳曉故事,明練政體,吏有犯法,政不便時,及於名教不足者,隨事糾正,多所裨益。遷南康內史,以秩米三千餘斛助人租課,存問高年,拯救乏絕,百姓甚賴焉。以課最入朝,詔加散騎常侍。後為吏部尚書,卒。

延伸閱讀

[]

 陳書·卷29》,出自姚思廉陳書
 南史/卷68》,出自李延壽南史

參考文獻

  • 陳書》·卷二十九·列傳第二十三
  • 南史》·卷六十八·列傳第五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