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即康(1138年—1211年),字安伯金朝大臣,其先輩是滄州人,石敬瑭後晉時,割讓燕雲十六州遼朝,遼朝即遷他的家族到燕京,孫即康為大興府(治今北京市)人。

金世宗大定十年(1170年),孫即康登進士第,補尚書省令史。金章宗即位,孫即康遷戶部員外郎明昌三年(1192年),與鹽官議定禁私鹽三法,即處置軍民犯私鹽禁等法,皆被採納為一代定製。明昌三年(1192年),官至御史中丞。明昌五年,受命審問鎬王完顏永中「謀不軌」一案,使永中父子冤屈而死。遷泰寧軍節度使,改知延安府事。承安五年(1200年),復任御史中丞。泰和三年(1203),除參知政事。泰和四年(1204年),升尚書右丞。泰和六年(1206年),宋朝開禧北伐,與左丞仆散端等力主對宋用兵,南宋請和,孫即康也因此被提升為尚書左丞。因為他除授官職失序,停職待罪,金章宗下詔不問。完顏永濟即位,進平章政事,封崇國公,致仕。大安三年(1211年)孫即康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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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史/卷99》,出自脫脫遼史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