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之蘭(?—?),字汝芳,號芳麓,直隸安慶府桐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登辛丑科進士,授福建海澄縣知縣[1],興修水利,變鹽鹼地為良田,民稱其地為姚港。起補博野縣知縣,遷南禮部主事,升任郎中,出任杭州府知府,遷汀州府。嘗以庫羨金應朝廷加征軍餉,使不累民。督餉使者以聞,將超擢,以母老請歸[2],年六十九卒。

家族

有子姚孫棨、姚孫槃、姚孫榘(天啟二年進士)、姚孫棐、姚孫果。

參考

  1. ^ 《海澄縣誌》
  2. ^ 天啟三年三月,加福建汀州府知府姚之蘭本省按察司副使職銜致仕。
  • 《明憙宗實錄》
官銜
前任:
饒景暘
明朝汀州府知府
天啓年任
繼任:
沈待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