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制憲
台灣制憲是一個與台灣獨立運動相關的術語,即為制定台灣新憲法[1]。視為台獨派「正名、制憲、建國」三部曲之一。法律程序上,它與中華民國修憲相關[2],但不相同[3]。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面稱為台獨制憲[4]、制憲謀獨[5],視為法理台獨[6][5]。
政治背景
1946年1月,中華民國召開政治協商會議,決議制憲國民大會代表增加臺灣名額[7],同年10月臺灣省參議會第一屆第一次臨時大會選出18名代表,於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三讀通過[8],1947年元旦公佈,同年12月25日正式施行。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兩岸分治。此後,中華民國實控區雖然限縮於台澎金馬,但至李登輝執政前期,仍長期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保留對中華民國固有疆域——中國大陸的主權主張。在《中華民國憲法》方面,即是憲法一中。
李登輝執政時期,中華民國政府為回應臺灣民主化、本土化等政治需要,自1991年起,有過六次修憲。通過《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使《中華民國憲法》在台澎金馬順利運行。
歷史
早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作者張文生、2004年文章提及台灣民間有多個台灣共和國憲法版本。許世楷將台灣制憲運動劃分為四個階段,第一階段:啟蒙運動時期,細分為宣傳期(1950年代起)、公開討論期(1989年起);第二階段:運動推進、組織成立、活動時期(1993年起);第三階段:召開「制憲會議」時期(包括召開國是會議,1996年起);第四階段:舉行公民投票時期(1996年起)[9]:8—12。
張文生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制憲活動分散宣揚階段(1989年以前);第二階段:民進黨主導推動階段(1990年至2003年);第三階段:陳水扁政府公投制憲政策的貫徹實施階段(2003年以後)[9]:10—12。
1988年,民進黨籍立法委員吳淑珍成為第一位在立法院明確提出台灣獨立與制憲主張者。她的主張,「預告了台灣憲法時刻的即將到來。」1975年許世楷起草、1988年修改後發表在鄭南榕主編的自由時代系列周刊上的「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則引爆制憲議題。1989年4月,鄭南榕拒捕自焚,震驚全島。而「整個1989年,台灣可説是沉侵在新憲法運動的熱潮裏」[10]:155—157。
2003年的制憲
2004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前一年的2003年9月28日[11],時任中華民國總統、民進黨主席陳水扁在民進黨十七周年黨慶上首次提出「制新憲說」[12],當2006年民進黨建黨20年時,「民進黨將與台灣二千三百萬人民共同催生台灣新憲法」[1][11]。在場的總統府秘書長邱義仁對記者表示,前總統李登輝在任內六度修憲,而現在的憲法,在野黨也不滿意,因此民進黨是提出「改革」的方向。他否認民進黨此舉有台獨意味,並表示會尋求在野黨共識。中國國民黨發言人蔡正元回答媒體時表示,陳水扁此言如同定出台獨時間表。他認為,陳水扁是因面對明年大選選情緊急,因而有意藉此鞏固民進黨「基本教義派」,及激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以助其選情[11]。9月29日,陳水扁出席「亞太區域政治與經濟安全」研討會時,未回應媒體追問。陳水扁的「制新憲說」[12]成為當時「爆炸性」議題[11]。台灣朝野各方觀點不一。中國國民黨、親民黨視為陳水扁新的選舉策略,表示不願隨之起舞;台聯黨讚許為明智決定。台灣輿論大多認為,這是陳水扁拉高選舉議題、另闢新戰場之舉[12]。
10月1日,時任中華民國副總統呂秀蓮召開記者會,以「由民主大憲章到催生新憲法」為題深入闡述。最後,她感謝陳水扁的「高瞻遠矚,非常負責任要在二○○六年催生新憲法藍圖,從今開始三年,推動憲政改造工程[……]希望全國國民透過此項機制,締造國家長治久安,打造一個安全,尊嚴,幸福的新憲法[1]。」14日,陳水扁裁示成立民進黨「新憲法小組」,學者李鴻禧擔任召集人,其餘八人是中華民國總統府秘書長邱義仁、張俊雄、考試院院長姚嘉文、民進黨黨部仲裁委員會主委陳繼盛、中華民國總統府國策顧問陳隆志、民進黨中常委張俊宏、行政院政務委員許誌雄、葉俊榮[13]。19日,李鴻禧提出完整的制憲時間表,明確使用「制憲」二字。他強調由行政機關、總統主導制憲。2004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結束的2004年3月20日之前,小組主要工作是訂定製憲程序,不涉及「新憲法」內容,以免影響選情。總統選舉結束後到2006年期間,「制憲小組」將草擬一部「新憲法草案」,決定「國旗」、「國號」、「領土」。2007年5月20日,公佈「新憲法」。2008年的5月20日,正式實施。他指,一旦公投決定「新憲法」,「《中華民國憲法》就自然消失了」[14]。這一系列舉措後,制憲活動完成了社會運動向行政當局政策的轉化[9]:10。
2003年11月,陳水扁接見參加「民族主義、民主發展與東亞安全國際研討會」的美國學者時,說:「我國憲法本文至少有三分之二需要修改調整,有超過一半的條文需要修改,己非修憲而是制憲。希望在2006年12月10號世界人權日當天以公投來決定台灣新憲法的版本及內容,通過的新憲將等到2008年5月20日第12任總統就職後才正式實施[3]。」實際上,此次陳水扁提出的「台灣制憲」,並未完成。
2007年3月,陳水扁提出四要一沒有,其一即是「台灣要新憲」。2008年、陳水扁的總統任期結束前,游錫堃領導民進黨通過「正常國家決議論」,批判《中華民國憲法》下的半總統制不合理,並主張「台灣正名,制定新憲法」[10]:158—159。
2010年代以來
2018年7月,時任中華民國總統府資政辜寬敏創建台灣制憲基金會,以制定「台灣新憲法」,實現「台灣國家正常化」。2020年4月,台灣制憲基金會正式向中華民國中央選舉委員會提交制憲意向全國性公民投票案,主文分別為「您是否同意要求總統推動制定一部符合台灣現狀的新憲法?」與「您是否同意要求總統啟動憲法改造工程?」。即「制憲公投」[6]。2021年3月10日,民進黨憲改小組會前會上,時任中華民國總統府資政姚嘉文表示,民進黨不能規避建黨精神,建黨以來最重要的幾項議題包括國家名稱、國土變更問題等,這次應該入列討論,形式則為「制憲」[2]。
2022年2月23日,國台辦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記者提問,辜寬敏稱「如果『制憲』無法靠公投解決,也許就只有革命」[……]請問對此有何評論?新聞發言人馬曉光視為「島內一小撮『台獨』頑固分子為謀取一己之私」之舉[5]。
各版本「台灣新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作者張文生、2004年文章提及,1991年民進黨召集「人民制憲會議」制定《台灣憲法草案》之前已有8個「台灣新憲法草案」版本[9]:10。在1956年1月,廖文毅在日本成立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時,就曾公佈《台灣共和國臨時憲法》[15]:96。
1999年12月20日,陳水扁發表《憲政白皮書》,作為參選2000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的重要內容[9]:11。
序號 | 發表 年份 |
名稱 | 簡介 | 備註 |
---|---|---|---|---|
1 | 1956年 | 《台灣共和國臨時憲法》 | 1956年8月1日以日文公佈[15]:121,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秘書長簡文介起草[15]:96。 | 全文參見[15]:255—261。 |
2 | 《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 | 黃昭堂起草[15]:125。 | 全文參見[15]:274—281。 | |
3 | 《台灣憲法草案》 | 黃昭堂起草[15]:125。尾注,「此案系供台灣人國民黨員參考而做的,而以中華民國憲法修改而來。」[15]:292。 | 全文參見[15]:282—292。 | |
4 | 1988年 | 《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 | 許世楷於1975年起草,1988年改寫發表於《台灣公論報》。1988年12月,鄭南榕主編的《自由時代周刊》再次發表[9]:10,或稱《台灣新憲法草案》[16]。 | 全文參見[16][15]:262—273。 |
5 | 1989年 | 《台灣共和國基本法草案》 | 1989年,林義雄從海外帶回台灣的版本[9]:10。11月6日發表。《自立晚報》隨即在第八版全文刊登[15]:180—181。 | 全文參見[15]:293—308。 |
6 | 1989年 | 《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 | 新潮流系在選舉中組成「新國家聯線」,以「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的新系版本作為「新國家聯線」的共同政見[9]。此外,有《制憲原則的說明》、《制憲程序》、《有關現有制度的過渡原則說明》等相關文件。1989年11月,《新潮流叢刊》刊登林濁水《國家雙元結構與憲政改造——台灣亟待一部新憲法的來臨》一文[15]:183—184。 | 全文參見[15]:309—323。 |
7 | 《台灣民主國憲法草案》 | 世台會會長李憲榮起草[9]:11。 | ||
8 | 1990年 | 《台灣基本法草案》 | 1990年4月,由時任民進黨秘書處主任鄭寶清起草完成。作為民進黨參與「國是會議」幕僚小組提報中常會討論的版本,代表民進黨內基本法派意見[9]:11。 | |
9 | 1990年 | 《民主大憲章》 | 1990年6月,民進黨中常會通過。作為民進黨參與「國是會議」的階段性「憲政」主張,被認為是民進黨內美麗島系的版本[9]:11。 | 全文參見[15]:324—331。 |
10 | 1991年 | 《台灣憲法草案》 | 1991年8月24、25日,在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國際會議廳舉辦「人民制憲會議」。8月26日凌晨,發表[9]:9,11。 | 全文參見[15]:332—345。 |
11 | 1994年 | 《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 | 1994年6月、8月召開的第二次台灣人民制憲會議修訂[9]:11。 | 全文參見[15]:346—360。 |
12 | 2004年 | 《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初稿 | 2004年11月7日,台灣教授協會公佈[17]。 | |
13 | 2007年 | 《台灣憲法草案》 | 2007年1月27日,李鴻禧領銜「新憲工作室」公佈《台灣憲法草案》[15]:225—226。 | |
14 | 2007年 | 《中華民國第二共和憲法草案》 | 2006年10月底,陳明通、陳慈陽、陳英鈐三人開始起草。2007年,台灣智庫「審議式民主——中華民國第二共和憲法草案」研討會正式公佈[15]:225—226。 |
註釋
- ^ 1.0 1.1 1.2 副總統記者會-主題:「由民主大憲章到催生新憲法」. 中華民國總統府網站,總統府新聞,中華民國92年10月01日. [2022-04-23] (繁體中文).
陳總統日前在民進黨十七歲黨慶上公開宣佈要在二○○六年催生台灣新憲法[……]陳總統、陳主席才會說當民進黨二十歲時,也就是公元二○○六年的時候,民進黨將與台灣二千三百萬人民共同催生台灣新憲法[……]
- ^ 2.0 2.1 民进党宪改小组召集人姚嘉文提修宪改国号. RFI-法國國際廣播電台網站. 2021-03-12 [2022-04-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22) (簡體中文).
民進黨黨綱中的「基本綱領」開宗明義指出,「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應依照台灣主權現實獨立建國,制定新憲;獨派的總統府資政姚嘉文在黨內修憲小組「會前會」開會之前公開表示,民進黨不能規避建黨精神,建黨以來最重要的幾項議題包括國家名稱、國土變更問題等,這次應該入列討論,形式則為「制憲」。[……]對於姚嘉文的制憲說,台灣的獨派士氣大振,希望能朝「正名、制憲、建國」三部曲推進[……]
- ^ 3.0 3.1 陈水扁称2006年公投制宪(11-11-03) - 2003-11-11. 美國之音網站. 2003-11-11 [2022-04-23] (繁體中文).
陳水扁星期二表示,將積極推動公投制憲,希望在2006年12月10號世界人權日當天以公投方式決定台灣新憲法的版本及內容。陳水扁強調,這是制憲而不是修憲,台灣推動憲政改革會從戰略政治中取得平衡點,不會影響美國的利益。陳水扁說:「我國憲法本文至少有三分之二需要修改調整,有超過一半的條文需要修改,己非修憲而是制憲。希望在2006年12月10號世界人權日當天以公投來決定台灣新憲法的版本及內容,通過的新憲將等到2008年5月20日第12任總統就職後才正式實施。」陳水扁是在接見參加「民族主義、民主發展與東亞安全國際研討會」的美國學者時[……]
- ^ “公投制宪”就是“台独制宪”. 新浪網,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新華社北京10月28日電. 2003-10-29 [2022-04-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22) (簡體中文).
「所謂『公投制憲大遊行』,實質就是台灣領導人背棄其『承諾』,公開與李登輝合夥推動『台獨制憲』。這是台灣領導人與急獨派『台聯黨』的徹底合流,是台灣領導人『台獨』真面目的徹底暴露。」北京聯合大學台灣研究所所長徐博東教授[……]陳水扁在推翻了自己所謂「四不一沒有」的「承諾」後,又以各種冠冕堂皇的理由推動「台獨制憲」,一曰「以民意為依歸」,二曰「為了台灣的長治久安」。
- ^ 5.0 5.1 5.2 “台独”顽固分子鼓动“制宪谋独” 国台办:勿谓言之不预. 責任編輯:李孟展. 大公網,來源:中新網. 2022-02-23 [2022-04-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23) (簡體中文).
23日,國台辦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有記者提問,辜寬敏日前聲稱,「如果『制憲』無法靠公投解決,也許就只有革命」,島內有關人士批其鼓動所謂「革命」,並呼籲蔡英文儘速回應,就此表明立場態度。請問對此有何評論?對此,馬曉光說,我們堅決反對任何「台獨」分裂圖謀,包括通過所謂「制憲、修憲」謀求「法理台獨」。島內一小撮「台獨」頑固分子為謀取一己之私,肆意操弄所謂「制憲公投」、鼓譟叫囂所謂「革命」,棄台灣民眾安危於不顧,將把台灣推向萬劫不復的境地。如果「台獨」分裂勢力誤判形勢、鋌而走險、觸碰紅線,我們將採取斷然措施予以堅決粉碎,勿謂言之不預。
- ^ 6.0 6.1 “制宪公投”玩“法理台独”老梗,小心按下统一快进键!. 責任編輯:黃榮亮. 台海網,來源:海峽之聲. 2020-05-01 [2022-04-23] (簡體中文).
- ^ 政治協商會議. 檔案支援教學網.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2024-05-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2-22).
- ^ 制憲國民大會臺灣省代表名冊(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典藏號:00301990004012). [2018-12-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2-23).
- ^ 9.00 9.01 9.02 9.03 9.04 9.05 9.06 9.07 9.08 9.09 9.10 9.11 9.12 張文生. 《“台独”势力的“制宪”活动与主张分析》. 台灣研究集刊 (福建省廈門市: 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 2004, (2004年03期): 8—15. ISSN 1002-1590 (簡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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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0 11.1 11.2 11.3 記者:楊孟瑜. 陳水扁稱2006年催生新憲法. BBC中文網. 2003-09-28 [2022-04-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4-16) (繁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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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台灣網10月15日消息 民進黨昨天召開中常會,身兼黨主席的陳水扁裁示成立「新憲法小組」,由學者李鴻禧擔任召集人。[……]新憲法小組的成員共有九人,包括李鴻禧、「總統府」秘書長邱義仁、張俊雄、「考試院長」姚嘉文、黨部仲裁委員會主委陳繼盛、「國策顧問」陳隆志、中常委張俊宏、「行政院政務委員」許志雄、葉俊榮。[……]
- ^ 記者:邱燕玲. 李鴻禧:台灣新憲法 2008年實施. 自由時報. 2017-06-01 [2022-04-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20) (繁體中文).
- ^ 15.00 15.01 15.02 15.03 15.04 15.05 15.06 15.07 15.08 15.09 15.10 15.11 15.12 15.13 15.14 15.15 15.16 15.17 15.18 陳炳楠. 《台灣制憲運動之研究》 (博士論文).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所. 2012 [2022-04-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5-31) (繁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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