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簽證政策
此條目不完整。 (2019年2月20日) |
加拿大的簽證政策主要取決於加拿大與各國的外交關係。[1] 一般而言,加拿大對一國免簽與否需要考慮歷史文化,外交,地緣政治,逾期滯留,國家安全等方面的因素。 從2016年起,仿效美國旅遊許可電子系統,加拿大也推出類似的電子旅行證(eTA)計劃,針對入境加拿大免簽的國家公民, 但不包括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2][3]
在一般情況下,來訪者最多在加拿大逗留六個月。但假如來訪者有特殊需要,可以在入境時即向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官員提出請求,或者在逾期之前,提前向加拿大移民、難民及公民部線上申請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延長逗留時間。[4]
簽證豁免
無需申請 eTA
美國公民無需申請簽證,也無需申請加拿大電子旅行證(eTA),僅憑美國護照即可進入加拿大進行每次最長6個月的訪問。
此外,任何國家公民如果已經取得美國合法永久居民身份(持有綠卡),皆被許可於加拿大逗留6個月而無需簽證,亦無需申請加拿大電子旅行證)。入境時需要出示美國綠卡或者其他永久居民身份之證明。
持有任何種類加拿大簽證的外國人,也不需要申請電子旅行證,可直接入境。可無條件免簽加拿大的外國旅客,如果從陸路和海路入境加拿大,亦無需申請。[5]
需要申請 eTA
對於無條件免簽國家,不須簽證即可進入加拿大國境的國家和地區,為期6個月。旅客如果通過航班進入加拿大必須在登機前申請eTA[6],陸海路則不需要。
對於有條件免簽國家,如果滿足條件(在過去10年曾持有加拿大簽證,或持有有效的美國非移民簽證;只通過國際航班入境)只需要在登機前申請eTA則可豁免簽證。從陸路和海路入境依然需要常規簽證。
無條件免簽國家 | 有條件免簽國家(必須在過去10年曾持有加拿大簽證,或持有有效的美國非移民簽證;僅限機場入境1) | |
備註
1 – 如在過去10年曾持有加拿大簽證,或當前持有有效的美國非移民簽證,可憑藉加拿大電子旅行證(eTA) 搭乘國際航班入境,無需簽證。如果不符合條件,需要簽證。如果從陸路或海路入境,需要簽證。[7]
2 – 僅限 立陶宛和 波蘭生物特徵護照的持有人。
3 – 僅限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
4 – 僅限於以色列護照持有人。
5 – 僅限於由中華民國外交部簽發,且包含個人身份號碼在內的中華民國護照持有人。
6 –僅限於英國公民、英國國民(海外)、可進入英國的英國海外公民以及具有英國居住權英籍人士的旅遊用途。[8]其他需要提前獲取簽證。
中國過境計劃
除適用免簽證入境者外,經加拿大過境者亦需要加拿大簽證。中國過境計劃(China Transit Program)允許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護照持有人可以在加拿大機場直轉過境,往返美國與若干亞洲城市之間,無需申請加拿大簽證[9]。
經加拿大前往美國
- 須持有有效的美國簽證和中國護照(不含香港或澳門特區護照)和已確認預定的自抵達加拿大後24小時內出發前往美國的機票。
- 從指定的亞洲城市出發前來加拿大:北京、成都、福州、廣州、哈爾濱、香港、馬尼拉、名古屋、大阪、首爾、上海、瀋陽、台北、東京、廈門。
- 乘坐參與計劃的航空公司的航班。
- 在指定的加拿大機場(航站樓)過境,並接受美國境外預先清關。
- 除登上離開加拿大的航班外,不得離開加拿大機場;中途不得離開機場國際過境區/美國境外預先清關設施。
- 在抵達加拿大24小時內離開。
從美國經加拿大中轉
- 須持有有效的中國護照(不含香港或澳門特區護照)、進入目的地國家或地區所需的任何文件(例如簽證)和滿足下列條件的機票:
- 自美國出發直航無經停前來加拿大
- 經加拿大飛往最終目的地
- 在抵達加拿大24小時內離開
- 遵守美國移民法
- 持有效簽證入境美國,且未逾期逗留
- 未受美國離境令或遞解令
- 乘坐參與計劃的航空公司的航班。
- 在指定的加拿大機場(航站樓)過境。
- 除登上離開加拿大的航班外,不得離開加拿大機場;中途不得離開機場國際過境區。
參與計劃的航空公司
截至2023年10月,下列航空公司正參與計劃:加拿大航空(含加拿大胭脂航空、爵士航空)、中華航空、國泰航空、中國國際航空、中國東方航空、中國南方航空、海南航空、菲律賓航空、廈門航空。
指定的加拿大機場(航站樓)
- 卡爾加里國際機場
- 蒙特利爾國際機場(僅限加拿大航空的航班)
- 多倫多皮爾遜國際機場(僅限一號航站樓)
- 如果航班在三號航站樓,或者需要在不同航站樓之間轉換,則不適用中國過境計劃
- 溫哥華國際機場
- 溫尼伯國際機場
超級簽證
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父母或祖父母可申請超級簽證(Super Visa),最長可每次停留5年,逾期前還可每2年無限次申請延期。[10]超級簽證便於長者在等候永久居留期間也可以與家人團聚,居住在加拿大。如果不辦理永居,也可以藉此實現無限期長期居住。超級簽證不能工作。
其他國家的公民
上述列表以外的公民如要前往加拿大,需要到加拿大駐外領事機構辦理簽證才能入境。[11]自2018年7月31日起,來自歐洲、中東和非洲的申請人需開始採集生物識別信息。自2018年12月31日起,來自亞洲、亞太和美洲的申請人需開始採集生物識別信息。 誰需要提供生物識別信息的情況: 所有申請下列簽證或者許可的申請人 1.短期訪問簽證 2.工作或者學習許可(美國公民除外) 3.永久居民 4.難民或者庇護狀態
不需要提供生物識別信息的情況: 1.加拿大公民、國籍申請者(包括護照申請者)和現有永久居民 2.持有效電子旅行證(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 (eTA) )來加拿大旅遊的免簽證國家的公民 3.14歲以下的兒童 4.79 歲以上的申請者(庇護申請者無此項年齡豁免) 5.國家元首及政府首腦 6.來自其他國家及聯合國,且因公務前往加拿大的內閣成員和經認可的外交官 7.美國簽證持有者經加拿大轉機 8.已經提供了生物識別信息的難民申請者或受保護者申請學習或工作許可 9.已經為申請永久居民提供了生物識別信息,該申請尚在審理過程中時申請短期訪問簽證
指紋信息十年有效,十年內再次申請無需重新留存指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加拿大政府的協議,2015年3月9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加拿大公民均可獲得對方國家的多次有效、有效期長達10年的短期居留簽證(可用於旅遊、商務等)。[12]事實上,加拿大已經於2014年開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簽發有效期長達10年的多次入境簽證[13]。10年簽證有效期最長不會超過護照有效期。
由於俄烏戰爭的緣故,於克里米亞或頓巴斯俄佔地區簽發的俄羅斯護照持有人,自2019年起均被拒絕申請加拿大入境簽證[14]。
簽證豁免國家及地區列表之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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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啟沙特阿拉伯簽證需求
2002年9月5日,重啟前往加拿大旅遊的沙特阿拉伯公民的簽證限制,因為「沙特阿拉伯沒有表明其具有意願或其擁有基礎措施拒絕恐怖分子、犯罪分子或其他被拒入境者使用其護照」。[15]
重啟馬來西亞簽證需求
2002年9月24日,重啟前往加拿大旅遊的馬來西亞公民的簽證限制,因為「馬來西亞護照和護照系統容易被濫用」。[16][17]
重啟哥斯達黎加簽證需求
2004年5月11日,重啟前往加拿大旅遊的哥斯達黎加公民的簽證限制,因為「哥斯達黎加籍人士進入加拿大申請難民保護或將加拿大作為非法進入美國過境點的數量持續增加」,並且「哥斯達黎加檔案被該國籍人士和鄰近國家濫用的案例有增加」。[18] 2023年6月6日,加拿大宣佈對哥斯達黎加實施「有條件免簽」。[7]
啟動克羅地亞公民簽證豁免
2009年3月26日,對於克羅地亞公民進入加拿大旅遊的簽證要求被取消,因為「克羅地亞非法移民以及簽證拒簽率在過去5年持續穩步下降,並且申請難民和遣返的數量維持低水平」。[19]
重啟墨西哥簽證需求
2009年7月13日,重啟對墨西哥公民進入加拿大旅遊的簽證要求,因為以下三個主要原因:[20]
- 墨西哥籍人士的難民申請從2005年的3,500例上升到2008年的9,500例;
- 在過去3年,非法移民的數量持續穩步上升;
- 有關旅遊證件、組織犯罪和腐敗的風險;
2016年12月1日再次免除簽證要求。2024年2月29日,加拿大移民、難民和公民部宣佈再次重啟簽證要求,原因是來自墨西哥公民的庇護申請量,從2015年的111人增至2023年的25,236人,增長率超過226倍。有超過60%的庇護申請,均遭到拒絕或被撤回,且積壓申請個案超過2.8萬宗,保守黨表示該政策導致了庇護系統的「欺詐、濫用和緊張」,以及合法申請案的延誤。由於墨西哥人前往美國需要簽證,因此有部分墨西哥人利用免簽規定乘坐飛機進入加拿大,然後非法潛入美國。[21][22]
重啟捷克簽證需求
加拿大公民可以免簽證進入申根地區,其中包括捷克共和國。當捷克共和國在2004年與其他9個國家加入歐盟時,歐盟與加拿大政府曾展開對話希望解除這些國家的公民簽證要求,以獲得所有申根國家和加拿大之間的簽證互惠。其結果是捷克公民的簽證要求於2007年10月被取消。[23]
然而,2009年7月16日,加拿大重新啟動對捷克公民的簽證要求因為很多羅姆人進行政治避難申請,導致逾期居留的比率上升至很高的水平。[24][25]歐盟敦促加拿大「這種非常令人遺憾的情況應盡快結束」。[26]不過簽證要求在2013年11月被取消。
啟動中華民國(台灣)簽證豁免需求
自2010年11月22日起,擁有個人身份證件的中華民國護照持有者可以無需簽證進入加拿大,因為「中華民國護照持有者的簽證拒簽率和非法移民、遣返和申請政治庇護的數量很低」。[27]
重啟五國簽證需求
2012年9月13日,博茨瓦納,納米比亞,聖盧西亞,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以及斯威士蘭被從簽證豁免國家名單中刪除。因此,該五國公民都必須事先獲得簽證以前往或過境加拿大。[28]
博茨瓦納,納米比亞和斯威士蘭被剔除的主要原因與販賣人口(尤其是未成年人)和使用偽造文書有關。此外,納米比亞有最高的非法移民比率,高達81%在加的公民承認違反移民法。2011年,有71%的納米比亞旅客在加拿大申請政治庇護。
聖盧西亞以及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被移除的主因是其不可靠的旅行檔案,特別是因為「犯罪分子在這些國家可以合法變更其姓名並獲取新的護照」。在某些情況下,這兩個國家的公民「因為安全理由被遣出加拿大之後再度使用不同的護照進入」。此外,聖盧西亞以及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被移出還由於「來自聖盧西亞和聖文森特不可接受的政治庇護申請高比率,有高達該國人口1.5%至3%的公民在過去5年於加拿大尋求政治庇護申請」。
從2023年6月6日起,加拿大對聖盧西亞,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兩國實施「有條件免簽」。[7]
對十三國有條件豁免簽證
2023年6月6日,加拿大宣佈對阿根廷,摩洛哥,泰國,菲律賓,聖吉斯納域斯在內共13個國家實施有條件免簽。[29]只要以上國家公民在過去10年內持有過加拿大簽證,或當前持有有效的美國非移民簽證(比如B-1/B-2,F-1,H1-B等),搭乘國際航班入境將被豁免簽證要求,只需持有加拿大電子旅行證(eTA)。但是從陸地和海路入境依然需要常規簽證。
參見
注
- ^ 加拿大移民政策、規則和規定(Canadian Immigration Policy, Rules and regulations). Canada Immigration Visa H1 solution Inc. 2009 [2011-05-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5-18).
- ^ 林扁. 【2023 最新】香港居民實測申請加拿大過境/入境 eTA 簽證教學. FlyAsia. 2023-03-21 [2023-11-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1-09) (中文(臺灣)).
- ^ 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 (eTA). [2015-04-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3-20).
- ^ Immigration, Refugees and Citizenship Canada. Extend your stay in Canada: About the document. www.canada.ca. 2007-03-31 [2023-06-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6-10).
- ^ Find out about 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 (eTA). www.canada.ca. 2022-04-25 [2023-06-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13).
- ^ 以訪客身份進入加拿大需要簽證的國家和地區(Countries and territories whose citizens require visas in order to enter Canada as visitors)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加拿大公民和移民部
- ^ 7.0 7.1 7.2 Immigration, Refugees and Citizenship Canada. Eligible travellers from 13 more countries now qualify for visa-free travel to Canada. www.canada.ca. 2023-06-06 [2023-06-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6-13).
- ^ 英國護照持有者信息(Information for British Passport Holders). Canadainternational.gc.ca. 2011-06-17 [2013-01-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2-30).
- ^ Immigration, Refugees and Citizenship Canada. China Transit Program: Find out if you’re eligible. www.canada.ca. 2012-09-07 [2023-10-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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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拿大對馬來西亞人實施簽證要求(Canada imposes visa requirements on Malaysians). Malaysiakini. 2002-09-23 [2013-01-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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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聞發布-加拿大實施對捷克公民的簽證要求. Cic.gc.ca. [2013-01-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4-19).
- ^ 歐洲議會議員要求加拿大解除對所有歐盟公民的簽證要求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Euractive.com
- ^ 第五份簽證互惠報告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歐盟
- ^ 檔案-加拿大公報-Regulations; Parliament; Law; Instruments; Media; Regulation; Governor General; Cabinet; Information. Gazette.gc.ca. 2012-11-09 [2013-01-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5-23).
- ^ 加拿大公民和移民部:新聞發布-加拿大實施對博茨瓦納,納米比亞,聖盧西亞,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以及斯威士蘭公民的簽證要求. Cic.gc.ca. [2013-01-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2-28).
- ^ Immigration, Refugees and Citizenship Canada. Eligible travellers from 13 more countries now qualify for visa-free travel to Canada. www.canada.ca. 2023-06-06 [2023-06-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