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遂
生平
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鄉試第三十九名舉人[1],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進士,歴任易州知州、沂州知州、戶部主事贛關榷稅、歸德、寧波等府同知、南京工部虞衡司郎中、雲南按察司僉事[2]。萬曆三十四年主考山東,以當科舉人李衍賞第七義短促無章,僅二百餘字,罰俸三月[3]。著有《四書解》[4]。
家族
參考資料
- ^ 《萬曆二十三年乙未科進士同年序齒錄》
- ^ 《江寧府志》
- ^ 萬曆三十四年十一月,罰山東主考官彭遵古、張汝霖、丁遂俸各三月,停舉人李衍賞會試三科。時禮科都給事中邵庶劾山東中式第七十一名舉人李衍賞第七義短促無章,僅二百餘字,主考官及房考官丁遂宜加罰治。時汝霖先復命,上疏簡舉,於是禮科給事中汪若霖劾汝霖被劾不當簡舉,且言汝霖固輔臣朱壻也,輔臣試問有如此簡舉可免究否?輔臣賡因上言科臣言皆職掌,至公至當,臣不敢為所親飾辯,及少有庇護,乞將二疏徑發吏、禮二部議處,徑請 聖斷,免發內閣擬票。奉旨:卿忠貞公慎,朕所鑒知,豈有庇護子壻之事。至科疏已俱有旨,卿宜安心輔政,毋得避嫌。久之,禮臣覆奏衍賞雖文氣衰竭,然前六義及後場皆佳,遵古等但失詳慎,無他弊端,但薄罰以毖其後。從之。
- ^ 《江浦縣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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