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實名制

由InternetArchiveBot在話題外部連結已修改上作出的最新留言:6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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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以前的狀況

以下轉移自正文:

開始開放互聯網接入時。當時互聯網用戶只須在互聯網服務提供商(ISP)留存個人的信息。2000年,公安部要求所有的ISP必須將用戶的信息(包括身份證信息居住地址等)在公安部門備案。

個人感覺似乎並不如此,至少我使用的ISP都是公開登入的,有的甚至不需要密碼。清查正這部分文字的實際情況。--百無一用是書生 () 07:14 2006年1月27日 (UTC)

  李希光的错误并不因为他是清华教授而改变,强制要求实名明显侵犯了公民的言论自由和隐私权,是否实名需要给予公民自由选择的权利。
  另外所谓的不用实名发表言论就是不负责任这种说法简直是不经过思考的谬论,谎言并不因为你用了实名就成了真理,真理也不会因为你不用实名就变成谎言。一个在网络下就偏爱谎言的人,并不因为用了实名说出来的话就会有人信。

觀點

微博開始要求實名舉報,大家怕被打擊報復,有領導說了:這是為了更好的打擊報復——Rock com cn留言2012年4月11日 (三) 15:25 (UTC)回覆


我認為這個條目的重定向不合適,我是從「網絡實名制」條目被重定向過來的,但是我本來是想看韓國和其他國家的網絡實名制狀況,這裏只有中國的。世界上其他國家也有網絡實名制的吧?就算不是,其他國家的相關的狀況我也想知道。Mopperwhite留言2012年8月9日 (四) 03:55 (UTC)回覆

更新

  • 沒有名字也能打出電話?(電話全面實名)
  • 沒有名字也能發微博?也能開網站?你當你是恐怖分子嗎?(《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法》)
  • ……

所以條目該更新了。--vjudge1留言2016年1月20日 (三) 04:53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中國網絡實名制中的5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9月8日 (五) 21:23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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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8月29日 (三) 03:0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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