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討論:中國作家
中國作家和中國文學家這兩個分類不應該用年代來區分,這並不符合大家普遍的觀念。--可夫 (talky? click me!) 07:43 2005年4月12日 (UTC)
- 恕我直言,我們在追求名稱本身的真實意思的同時,更要考慮到標準的統一明了。事實上,文學家和作家很難區分。如果說文學家包括作家,那麼與作家並列的還有什麼呢?我想,文學家不過是對於成就很大的作家的一種尊稱。當然,習慣上我們對於中國古代的作家都稱之為文學家。
- 為了標準的統一,我設想兩個方案:
- a)取消文學家這個分類(或者重定向到作家,反之亦可),然後古今中外所有作家(文學家)都按照國籍分為各國作家,另外,再根據其文學體裁分為小說家,散文家,詩人等等。
也就是:
作家(重定向自文学家) | ————————————————————————————— | | | | | | |
各國作家 小說家 散文家 詩人 劇作家 詞人 ...
|
美中法.
國國國.
作作作.
家家家.
- b)文學家下面包括作家和詩人,詞人,各國文學家。作家下面包括小說家,散文家和劇作家,但不按照國籍再細分。
文学家 | ——————————————— | | | |
各國文學家 作家 詩人 詞人 ...
| |
美中法. 小 散 劇
國國國. 說 文 作
文文文. 家 家 家
學學學
家家家.
--Hamham 09:57 2005年4月12日 (UTC)
- 我主要是對用年代來劃分兩者地作法有爭議,對於你說的其他分類法,我並沒有說不好啊!我比較喜歡你說的A方案,也就是不設立文學家這個分類。文學家目前看來至少有兩種涵義,第一種就如同你所說,是對成就高的作家的一種尊稱,這個用「作家」即可涵蓋(如同政治人物可以涵蓋政治家一樣);而第二種就是研究文學的人,類似英文中的literati,如果一定要把文學家留下來的話,可以侷限在這第二種涵義,然後在頁面上面說明。我想這種方法應該是比較可以被接受取捨。
- 或者,把文學家刪除不用,而改用「文學批評家」和「中國文人」,這樣可以把現在文學家混淆的涵義進一步釐清。在西方傳統上,目前看來比較重要的文學研究,都是走批評取向的路線(尤其是20世紀)。至於中國文人,一方面文史哲不分家(因此以前並沒有「文學家」這樣的概念,只有飽讀四書五經的文人),另一方面對文學的研究是從文字學、訓詁學、聲韻學等方面來進行的,從現代西方的觀點來看,其實比較是屬於語言學的範疇。一旦對中西方的文學傳統有這樣的理解之後,就可以知道將文學家這個身分無論中西方都套用,其實是有問題的。比如說,將中國文人歸類到「作家」或「語言學家」或「歷史學家」,就無法完全表現出中國文人其實本來就是文史哲通才的特性(如顧炎武、司馬光)。--可夫 (talky? click me!) 12:07 2005年4月12日 (UTC)
應該叫中文作家
中文作家中,再分大陸作家、香港作家、台灣作家、海外作家等等。 如果不這樣分的話,那比如高行健,他是法籍華人,嚴格按照國籍,你往哪裏放呢? 而且既然有的台灣維基人不喜歡中國概念,就應該從文化的角度加以平衡,而不應該靠人多力量大,硬將他們放在"中國"裏面。--維基書蟲 01:36 2005年9月5日 (UTC)
- 其實現在已有「Category:台灣作家」了呢,雖然是與「Category:中國作家」並列的...--Wengier(留言) 01:45 2005年9月5日 (UTC)
- 高行健應該放在中國作家以及法國作家(曾是中國籍、現是法國籍,之前沒加法國作家是個錯誤)。
另外,如果按farm的說法會變得很複雜,還要成立相應的英文作家(下分英國作家、美國作家、加拿大作家、澳州…)、法文作家(下分法國、加拿大、比利時)、西班牙文作家(下分…),況且例如高行健也不只有用中文寫作而已,因此這樣分這不符合現在的分類架構而且會很麻煩。--ffaarr(talk) 02:35 2005年9月5日 (UTC)
中國古代作家的條目太多了,建議還是按朝代分一下。--李蕭劍 01:32 2006年6月26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