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曾
生平
弘治十七年(1504年)甲子科順天鄉試舉人,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二甲七十一名進士[1][2],授戶部主事[3],累遷九江府知府[4]。
參考資料
-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四十六》:正德十二年二月,以有事於甘肅,詔發太倉銀三十萬兩、太僕寺馬價十萬兩、開中淮鹽二十萬引、浙鹽十萬引及兼支狹西抽分贓罰上納事例銀,以充軍餉;復開中淮鹽九萬六千餘引、河東鹽十萬引於狹西沿邊,召商上納糧草,以戶部侍郎楊旦督理其事,員外郎張洙、李獻可、主事劉黼、馮曾佐之,太僕寺丞謝瑞往買馬,太監張永、都御史彭澤奏乞從行者各賞銀有差,仍諭永、澤相機進止,給彩叚二千二百疋、絹三千布五千,並賞功銀牌千面、勘合千道備用。
- ^ 《九江府志》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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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東漢 |
明朝九江府知府 嘉靖年任 |
繼任: 馬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