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德灃 (1580年—1618年),字以容,別號澹真浙江嘉興府平湖縣人。明朝東林黨政治人物。父馬維銘,萬曆八年進士,官兵部職方司主事。

馬德澧
大明刑部郎中
籍貫浙江嘉興府平湖縣
出生五月二十一日
逝世萬曆四十六年戊午
配偶娶楊氏
出身
  • 萬曆二十二年甲午科舉人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

生平

萬曆二十二年甲午科浙江鄉試第五十二名舉人,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三甲二十三名進士,大理寺觀政[1],授寧國府學教授,遷國子監博士,官至刑部主事、員外、郎中。萬曆四十三年參與審理梃擊案主犯張差,事連鄭貴妃之弟鄭國泰,刑部郎中胡士相主筆,躊躇不敢下。郎中馬德灃趣之,員外郎勞永嘉復以為難。刑部員外郎陸夢龍堅持,獄乃具。給事中何士晉遂疏詆鄭國泰,萬曆帝於是斃內侍龐保、劉成於內,而棄差市。萬曆四十五年丁巳京察,馬德灃被免職。尋以擬御史劉光復罪,忤旨降級調外,扁舟就道,卒於真州。天啟元年,追贈太常寺少卿[2][3]

家族

曾祖馬瑀,贈中憲大夫按察司副使。祖父馬千里,封文林郎知縣。父馬維銘,兵部主事。本生父馬維鉉,訓導。母黃氏,封孺人。本生母潘氏。継母錢氏。慈侍下。兄德澄。弟德澍。

引用

  1.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三代履歷》:馬德灃,澹真,書一房,庚辰五月二十一日生。具慶下。平湖人,甲午鄉式五十二名,會式一百七十二名,三甲二十三名。大理寺政,改寧國府授,己酉升助教,辛亥升刑部主事,升員外,升郎中,乙卯張差,欽降候旨,戊午卒。辛酉贈太常寺少卿。
  2. ^ 天啟元年,贈原任刑部廣東司郎中馬德灃為太常寺少卿,為國本奉法蒙辜也。
  3. ^ 《寧國府志》:馬德灃字以容,平湖人。萬曆丁未進士,授寧郡教授。梓其父《檢身教家二箴》,躬行傳說,為諸生先。歲時勤課於貧窶者,捐俸給之。遷國子博士,歷官刑部郎中。卒贈太常少卿。

參考文獻

  • 《平湖縣志》
  • 《寧國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