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德灃
馬德灃 (1580年—1618年),字以容,別號澹真,浙江嘉興府平湖縣人。明朝東林黨政治人物。父馬維銘,萬曆八年進士,官兵部職方司主事。
馬德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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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刑部郎中 | |
籍貫 | 浙江嘉興府平湖縣 |
出生 | 五月二十一日 |
逝世 | 萬曆四十六年戊午 |
配偶 | 娶楊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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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萬曆二十二年甲午科浙江鄉試第五十二名舉人,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三甲二十三名進士,大理寺觀政[1],授寧國府學教授,遷國子監博士,官至刑部主事、員外、郎中。萬曆四十三年參與審理梃擊案主犯張差,事連鄭貴妃之弟鄭國泰,刑部郎中胡士相主筆,躊躇不敢下。郎中馬德灃趣之,員外郎勞永嘉復以為難。刑部員外郎陸夢龍堅持,獄乃具。給事中何士晉遂疏詆鄭國泰,萬曆帝於是斃內侍龐保、劉成於內,而棄差市。萬曆四十五年丁巳京察,馬德灃被免職。尋以擬御史劉光復罪,忤旨降級調外,扁舟就道,卒於真州。天啟元年,追贈太常寺少卿[2][3]
家族
曾祖馬瑀,贈中憲大夫按察司副使。祖父馬千里,封文林郎知縣。父馬維銘,兵部主事。本生父馬維鉉,訓導。母黃氏,封孺人。本生母潘氏。継母錢氏。慈侍下。兄德澄。弟德澍。
引用
參考文獻
- 《平湖縣志》
- 《寧國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