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眾游泳池月票計劃

香港公眾泳池月票計劃於2012年7月5日起開始使用(香港市民可以於同年6月21日起開始購買月票),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負責。時任行政長官曾蔭權於《2011至2012年度香港行政長官施政報告》 中指月票推出的目的是希望減輕市民對游泳運動的支出,以鼓勵市民多做運動[1]

香港公眾泳池月票(優惠票價$150),上面印有持有人姓名、有效日期及購買地點等

月票費用

月票費用為每月HK$300, 而年滿60歲長者、殘疾人士及其一名陪同者、3至13歲兒童和全日制學生可獲半費優惠(HK$150)

 
一張香港公眾泳池月票計劃宣傳單張

適用泳池

灣仔游泳池外的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所有香港公眾游泳池

適用時間

  • 由月票生效日期起計一個月內,可在游泳池開放予公眾的時段內無限次使用。
  • 生效日期可自行選擇。
  • 注意如因天氣、緊急關閉、農曆年初一至年初三及免費開放日等清況,將不獲額外補償(於2019冠狀病毒病的情況下除外)。
例如:選擇於2017年8月4日為生效期之月票,可於8月4日至9月3日期間使用, 但同年8月23日懸掛十號風球、8月27日上午懸掛八號風球泳池暫停開放,以及8月6日的全民運動日全港市民可免費使用各種康體設施包括游泳池,有效期均不會被延長。
  • 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的最新情況,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由2020年1月29日起暫停開放轄下公眾游泳池,直至同年5月21日起陸續重開。泳池月票持有人可於分區康樂事務辦事處、泳池指定的售票處或公眾游泳池重新開放後,於相關辦事處遞交月票及已填妥的退款申請表,以辦理退款手續。

購票方法

注意事項

  • 月票不得轉讓或轉借他人使用
  • 需於指定入閘機進入泳池
  • 以半費優惠購買月票的人士,須於購票前確定其在月票整段有效期內均符合享有優惠的資格。持票人如在購票後發現不符合享有優惠的資格,或是在月票有效期內失去享有優惠的資格,將不可使用有關月票進場,持票人亦不會獲退還全部或部分已繳的月票費用。持票人須繳付訂明的入場費或憑合適的月票進場。
  • 每名殘疾人士只限一名陪同者可享半費優惠。以陪同者身分享有半費優惠的人士,在並非陪同殘疾人士的情況下進入公眾游泳池時,則有關優惠並不適用。他們須繳付訂明的入場費或憑合適的月票進場。
  • 未滿12歲的持票人必須由成人陪同,方可進入公眾游泳池。
  • 如須輪候進場,持票人須與其他使用者一起排隊,以先到先得方式進場。持票人不會獲安排優先進場。
  • 入場時需出示月票智能卡;如月票持有人並非智能卡,需出示月票及香港身份證
  • 如使用優惠月票之人士,入場時需出示月票智能卡及附有持票人照片的有效全日制學生證/手冊、殘疾人士登記證等,以供查核資格,但「學生身分」或「殘疾人士身分」個人八達通並非優惠月票的證明文件;如月票持有人並非智能卡,需同時出示香港身份證

外部連結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