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田抗租,指中國明清時期佃農反抗地主剝削的一種手段。
明朝中期,中國的土地私有制進一步發展,大量耕地迅速地向占人口少數的地主階層集中。這樣,農民一旦淪為佃戶,不僅需要交納沉重的地租,甚至會受到人身奴役,因而激起佃農的反抗,如明英宗正統年間福建的鄧茂七起義,是為「抗租」。
此後,佃農抗租又往往採用霸佔田地的手段,迫使地主為取得穩定的地租收入,只能保留田底權(即耕地所有權),而將永佃權(田面權,即耕地使用權)出讓給佃農。造成了大量田畝出現「一田兩主」的現象。清朝時期,霸田抗租發展到了江蘇、浙江、福建、江西、廣東、廣西、湖南等省,逐漸變成了地主和「二地主」(即擁有耕地使用權的佃戶)之間爭奪實際耕地權利的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