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明(1936年),男,上海人,畢業於上海師範大學中文系。參加過《辭海》的編撰,曾經擔任過《漢語大詞典》編委,上海中醫藥大學出版社總編輯。1996年退休後曾被聘為復旦大學出版社特約編審,目前是創刊於1995年的《咬文嚼字》月刊的編輯。

生平

早年熱愛古典詩詞,曾師從詞學名家胡云翼。中年轉攻《春秋左氏傳》,兼及音韻訓詁文學。著作有《金石錄校證》、《語林拾得》、《石破天驚逗秋雨——余秋雨散文文史差錯百例考辯》等書。金文明為人知的主要原因是多次在媒體上公開指稱著名學者余秋雨的作品中有幾百處「文史錯誤」、「硬傷」。2004年間,更加聲稱發現余秋雨早年學術著作大篇幅剽竊他人作品,但是此事經過諸多新聞媒體調查,並不屬實。此事件之後,金文明基本從大眾視野中消失。

事件

金文明指出余秋雨「文史錯誤」

金文明聲稱曾幾次發現余秋雨文章的錯誤,如「致仕」(辭官回鄉當仕紳)的誤用,發表在《咬文嚼字》月刊上,並將刊物寄給余秋雨,沒有得到余秋雨本人的任何反饋,只收到其助手金克林的來信,告知《咬文嚼字》編輯部「以後不要再給余秋雨先生寄這本刊物了」。

2003年6月金文明出版《石破天驚逗秋雨》一書批指余秋雨的《文化苦旅》、《山居筆記》、《霜冷長河》三書文章中126處文史差錯,由山西書海出版社出版。此書仿北宋吳縝的《新唐書糾謬》、《五代史纂誤》二書體例,稱列舉了余秋雨文章超過一百多處錯誤,分成「人物史事考辨」、「時、地、書、名考辨」、「職官舊制考辨」、「文詞音韻考辨」等四大項。其中再分成若干議題,如第一大題「林逋究竟有沒有妻兒?——關於「梅妻鶴子」傳說的考辨」。2004年9月又推出《月暗吳天秋雨冷》一書,是《石破天驚逗秋雨》增補新版。

2004年金文明又針對余秋雨新出版的舊文選集《笛聲何處》進行「嚼咬」,撰寫三千字長文,他認為此書不過是「兩碟冷菜的拼盆」,且其中錯字、別字、脫文、衍文,以及文史知識方面的訛誤,超出了60處。2006年對於余秋雨新書《余秋雨人生哲言》中有四分之三的舊內容,金文明說:「這是余秋雨江郎才盡的表現,而且他總是通過反擊盜版這個冠冕堂皇的藉口去重複出書,以獲得利潤。」[1]

學者回應

余秋雨從來沒有正式回應過金文明的任何意見和觀點。但是其他的學者和作者有不少人對於金文明以專業批評余秋雨為業的行為表示出不滿,其中代表人物就有復旦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長章培恆教授。2003年10月19日,章培恆教授在《文匯報》發表文章《恐非正解》,分析了金文明提出的所謂的「文史差錯」,並批評金文明這種對作家的「無端攻擊」。[2]2004年1月7日,金文明也在《文匯報》發表《正解、誤解和歪解》,回應章培恆教授,認為章培恆的理解也並非正解。至此,金文明批評余秋雨還是在文史知識層面。

余秋雨「剽竊」事件

2004年6月,金文明對余秋雨的質疑突然發生了質的轉變。金文明連續在媒體發文,指稱經過他「逐字逐句」的校對,發現余秋雨在早年戲劇理論作品《中國戲劇文化史述》一書中剽竊章培恆教授的著作《洪升年譜》中關於代戲劇家洪升的介紹,直接質疑余秋雨的學術道德和人格。金文明聲稱自己家中就有這本1985年出版的,在一般非專業學者中流傳並不廣的戲劇專業教材之一《中國戲劇文化史述》。

但是事情真相逐漸被中國的媒體和記者揭露,原來1985年出版的《中國戲劇文化史述》一書明確寫出被質疑的300餘字概引用自章培恆的《洪升年譜》,而且這300多字所用的字體不同於書內主體文章以示區別。在記者採訪金文明,問他為何不提及原書明確的出處引說時,自稱曾經「逐字逐句」校對過兩本著作的金文明回答他是「想當然」。《中國戲劇文化史述》在中國大陸只有這一個版本。在台灣曾出版過直排版,但是也有明確的引用註釋。[3]

2005年8月,七十多歲的章培恆教授在病榻上寫下《余秋雨何曾剽竊我的著作》一文,分析認為金文明根本就不是「想當然」,而是捏造事實誣衊陷害余秋雨[4]。章培恆教授還順帶回應了金文明一年半之前發表的《正解、誤解和歪解》一文。

金文明的「文史錯誤」

章培恆教授寫道:余秋雨《文化苦旅》《山居筆記》兩本散文集據金文明統計為44.5萬字且其中有140處文史「硬傷」,即使全部屬實,則平均3000多字有一處。金文明《正解、誤解和歪解》版面字數包括標點符號一共2015字,章培恆教授取了其中一段(包括標點符號共133字),來分析金文明的「文史錯誤」。

金文明在《正解、誤解和歪解》中寫道:「據考察,『亂』字的『治』義,在古代文獻中,使用的範圍很小,時間也不長。先秦時代儒家的主要典籍『十三經』,用作『治』義的『亂』,只出現在《尚書》中,一共才18處。其他的『十二經』,就連一次也沒有用過 …… 秦漢以後,除直接引用《尚書》原文外,『亂』字便不再用來表示『治』義了。」

章培恆教授認為這一百多字中就有五個「文史錯誤」或者「硬傷」。

  1. 十三經中至少有四部是成書於漢代,根本不能說是先秦儒家典籍。
  2. 除《尚書》外的十二經中,共有《論語》、《左傳》、《爾雅》三經用過作『治』義的『亂』字。
  3. 金文明原文中指名道姓的引用過《爾雅》中《釋詁》篇的『亂,治也』一解,但是卻仍然說其他十二經一次也沒用過治義的『亂』。所以金文明或者不知道《釋詁》是《爾雅》這本書中的一篇,或者連《爾雅》是十三經之一都不知道。
  4. 金文明稱治義的『亂』在古代文獻中使用的時間不長;但是唐代詩人李白晚年《為宋中丞請都金陵》一詩就有「十亂佐周爾克昌」一句,距離《尚書·盤庚》「予有亂政同位」近兩千年之久。
  5. 金文明號稱秦漢之後再無『亂』作『治』義;章培恆教授認為查證統計的工作量太大,故除李白詩以外,再舉一例反駁。《三國志·魏書·文帝本紀》裴松之注有東晉孫盛「賢達令德 必居參亂之任」一句。

參考資料

  1. ^ “小人”金文明:继续“咬”余秋雨. [2007-06-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02-22). 
  2. ^ 滕俊時 王非. “余秋雨事件”始末. [2007年6月21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年9月28日). 
  3. ^ 海星. 一宗伪造的“剽窃”案. [2007年6月22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5年8月30日). 
  4. ^ 章培恆. 余秋雨何曾剽窃我的著作. [2007年6月21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年5月23日). 
  • 《石破天驚逗秋雨:余秋雨散文文史差錯百例考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