艷電,在中國近現代史中,一般特指汪兆銘於1938年12月29日由林柏生代為發表致蔣介石的電報式聲明,表示其支持對日本妥協。30日在香港《南華日報》發表[1]。29日電報代日韻目為「艷」。

背景

1937年7月7日全面抗戰,鑑於軍事大幅失利,中國二號人物國防最高會議副主席、國民黨副總裁汪精衛主張與日本媾和「和平運動」,認為中國不可能打贏這場戰爭,在徹底失敗之前以談判實現和平將更為有利。

1938年12月22日,日本內閣總理大臣近衞文麿發表第三次近衞聲明,說日本期旨不在領土與賠償,而是結合兩大文明、滿三國,其內容包括:(1)善鄰友好;(2)共同防;(3)經濟提攜。

電報

汪兆銘離開重慶前往東京保護國河內,以電報形式公開發表聲明,認為鑑於日本「對於中國無領土之要求」、「尊重中國之主權」,能使中國「完成其獨立」,以「互相善鄰友好、共同防共和經濟合作」三原則,中國應該「與日本政府交換誠意,以期恢復和平」。這樣做「不但北方各省可以保全,即抗戰以來淪陷各地亦可收復,而主權及行政之獨立完整,亦得以保持」。「國家之生存獨立可保,即抗戰之目的已達。」同時強調「其尤要者,日本軍隊全部由中國撤去,必須普遍而迅速。」

後續

蔣介石回重慶,嚴詞駁斥電。然而由於近衛內閣數天後(1939年1月4日)突然辭職,以及雲南軍閥龍雲並未支持汪兆銘,和平運動失敗。汪在河內躲過數次蔣派來的刺客之後,與日本人合作,取道日本回到日佔區的中國,並於1940年成立汪精衛政府

參看

參考

  1. ^ 汪精卫在港办汉奸报纸 报馆工人罢工反汪. 人民網. 2014-09-30 [2018-01-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1-31).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