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中國商業史)

hong4,是中國古代的商人團體的稱謂,區別於歐洲11-19世紀的歷史專有名詞「行會」。

中國古代把從事買賣者稱為「」的歷史可追溯至先秦以前,與同列為四民[1]在不同的歷史朝代,商人的地位也有所不同,在漢朝曾經一度被視同於市井之徒,士大夫不屑與之為伍。[2]

時期,商人的地位得到提升,出現了稱為「」、「行」、「」、「」的行會組織,行會的領袖被稱為「行頭」或「行老」,加入行會的商戶稱為「行戶」,行會向行戶收取「行用」,代表本行向外承接生意,謀取本行的利益,處理同業之間的事宜和糾紛,相當於現在的同業公會,又具有半官府的性質。[3][4][5]

另見

參考來源

  1. ^ 周禮·天官·大宰》九職,六曰商賈,阜通貨賄。《註》行曰商,處曰賈。《春秋穀梁傳·成公元年》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農民,有工民。
  2. ^ 史記·卷三十·平準書第八》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重租稅以困辱之。孝惠高后時,為天下初定,復弛商賈之律,然市井之子孫亦不得仕宦為吏。
  3. ^ 商人的社會組織. 中國古代商業. [2013-02-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1-06). 
  4. ^ 宋代的商業貿易. 羅高歷史教學網站. [2013年2月20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年1月28日). 
  5. ^ 范文瀾蔡美彪中國通史四·第一章·第二節》自京都到州縣城鎮,同業的商業都組織成商行,入行的商戶稱行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