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穆哈
薩穆哈(滿語:ᠰᠠᠮᡥᠠ,轉寫:Samha,17世紀—1704年),又薩木哈,烏雅氏,滿洲正黃旗人。清朝官員,官至工部、禮部尚書。
生平
順治十二年(1655年),滿洲進士,授戶部主事,遷員外郎。康熙十二年(1673年),吳三桂申請撤藩。薩穆哈等人至貴州辦事撤藩事項。十三年,升刑部郎中,十四年,因告吳三桂造反之功,與黨務禮、席蘭泰等人升職。十五年,為太僕寺卿。十六年,為戶部侍郎。二十年十二月丁酉,接替帥顏保,擔任工部尚書。二十五年,因黃河入海口治理問題,革職。由佛倫接任。不久授步軍翼尉。
康熙三十一年二月乙巳,接替索諾和,再度擔任工部尚書。康熙三十二年十月甲戌,兼任禮部尚書。康熙三十三年,禮部上奏祭奉先殿儀注,太子胤礽拜褥置檻內,康熙帝令尚書薩穆哈移設檻外,薩穆哈請旨記檔。康熙帝於是奪了薩穆哈的禮部尚書之職[1]。奪職時在三月丁未。康熙三十九年,康熙帝因工部問題責問薩穆哈等官員。不久,薩穆哈以年老有疾請求致仕。康熙帝斥其偽詐,命奪官,仍留任,察工部積弊,一一自列。
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三月,革職。薩穆哈因受賄而被逮,擬處絞。逝世於獄中。
薩穆哈曾任正黃旗滿洲第三參領第十六佐領(係康熙十三年(1674)編立)。該正黃旗滿洲佐領並薩穆哈於康熙三十七年(1698)撥隸鑲藍旗誠親王允祉屬下王府佐領,薩穆哈任此鑲藍旗包衣佐領,後革退。該鑲藍旗包衣佐領又於雍正五年(1727)改歸正黃旗滿洲第三參領第十六佐領(據《欽定八旗通志》卷四)。
家族
註釋
延伸閱讀
[編]
參考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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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帥顏保 |
清朝工部滿尚書 康熙二十年十二月丁酉 - 康熙二十五年六月戊辰 1682年1月26日 - 1686年8月4日 |
繼任: 佛倫 |
前任: 索諾和 |
清朝工部滿尚書 康熙三十一年二月乙巳 - 康熙三十二年十月甲戌 1692年4月11日 - 1693年11月1日 |
繼任: 空 |
前任: 空 |
清朝工部滿尚書 康熙三十二年十月己卯 - 康熙四十三年三月己酉 1693年11月6日 - 1704年4月13日 |
繼任: 溫達 |
前任: 顧八代 |
清朝禮部滿尚書 康熙三十二年十月甲戌 - 康熙三十三年三月丁未 1693年11月1日 - 1694年4月3日 |
繼任: 佛倫 |